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无锡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无锡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16日]
- 无锡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办法
- 本办法所称社会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09日]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医疗救助办法的通知
- 对门诊特殊病种患者门诊特殊病治疗和住院医疗费用年累计在10000元(含)以内,其个人负担部分给予全额救助;对年累计超过10000元的,在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下个人负担部分给予70%救助,在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个人负担部分给予85%的救助。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09日]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锡政办发〔2015〕227号 - 临时救助是国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救助。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31日]
- 市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社会救助办法的通知
锡政规〔2015〕1号 - 对普通患者门诊医疗费用年累计在500元以内、12种慢性病患者门诊医疗费用年累计在1500元以内的个人自负部分给予全额救助;其年累计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负担在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下部分给予70%救助。对门诊特殊病种患者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年累计在10000元以内的个人自负部分给予全额救助;年累计10000元以上的个人负担部分给予70%的救助。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