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盘政办发〔2020〕8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全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和分散取暖救助标准的通知
- 盘政办发〔2020〕8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全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和分散取暖救助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9日]
- 盘政办发〔2019〕38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盘锦市关于提高6类特殊困难群体救助标准意见的通知
- 盘政办发〔2019〕38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盘锦市关于提高6类特殊困难群体救助标准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7日]
- 盘政发〔2019〕9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 盘政发〔2019〕9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2日]
-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
- 盘锦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起始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08日]
- 盘锦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
- 大连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上年度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精确到千元)。参保人年度内自负费用,扣除大病起付标准后实行分段补偿,报销比例不低于50%,不设封顶线。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