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城乡居民 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 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 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城乡居民 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 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 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23日]
- 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新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 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新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30日]
- 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 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1日]
- 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阜政发[2017]7号 - 阜新市加强困境儿童基本医疗保障。对于困难的重病、重残儿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给予适当倾斜,医疗救助对符合条件的适当提高报销比例和封顶线。落实小儿行为听力测试、儿童听力障碍语言训练等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政策。对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儿童、重度残疾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13日]
- 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
阜政发〔2017〕4号 - 阜新市为特困人员提供疾病治疗。全额资助特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规定支付后仍有不足的,由救助供养经费予以支持。各县区可以在试点基础上,以县区为单位,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中按适当比例提取疾病救助资金,统筹用于重特大疾病特困人员的疾病救助。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