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登录
收藏本站
当前:
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政策类型:
全部
人民政府
乡村振兴
[原]扶贫办
卫生健康
民政
公安
财政
人社
军队
残联
工会
青年团
妇联
区域:
全部
国务院及部委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市:
全部
呼和浩特市
包头市
乌海市
赤峰市
通辽市
鄂尔多斯市
呼伦贝尔市
巴彦淖尔市
乌兰察布市
兴安盟
锡林郭勒盟
阿拉善盟
关键字: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2日]
全额资助特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支付后仍有不足的,由救助供养经费予以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可为特困供养人员购买商业保险。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