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有关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17日]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有关措施》的通知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鄂尔多斯市职工大额医疗保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15日]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鄂尔多斯市职工大额医疗保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精准健康扶贫六重保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2月27日]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精准动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7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14日]
各旗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管理,实行专账管理、专户核算、专款专用,确保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在当月10日前、特困人员供养资金在当季首月10日前足额发放给困难对象。各旗区要在2017年5月底前按标准将资金发放完毕,在2017年6月底前将新标准执行和资金发放情况报送市民政局。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全市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23日]
因下列重大疾病多次住院患者享受一年只扣除一次起付线的优惠政策:恶性肿瘤(含白血病)、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重性精神病、耐多药结核病、布鲁氏杆菌病、终末期肾病、肝硬化失代偿期、再生障碍性贫血、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血友病、肺心病、癫痫病、儿童苯丙酮尿症、脑出血、脑梗死、急性心肌梗塞、艾滋病、唇腭裂、儿童尿道下裂。
鄂尔多斯市城乡困难家庭医疗救助办法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31日]
因特殊情况需到辖区外医院治疗的,需经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和民政部门同意。在辖区外医院治疗终结后,凭相关证件、证明、单据、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报销结算单,直接到旗区民政部门享受医后救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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