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政策指南> 民政> 广东> 湛江市> 标题:我市起草临时救助实施细则符合条件可向政府申请

我市起草临时救助实施细则符合条件可向政府申请

为切实帮助城乡困难群众解决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市民政局经过深入的研究调查,拟订了《湛江市临时救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细则》),日前下发到各县(市、区)民政局和市直有关单位征求意见。

《细则》总体框架共8章29条,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救助对象和程序分类、一般程序、紧急程序、救助标准和方式、资金筹措和管理、社会力量参与、责任追究、附则等九大部分。对本市户籍居民及持本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在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通过发放临时救助金、发放实物、提供转介服务三种方式,实施分层分类的应急性、过渡性救助,年度内家庭和个人同一事由最高救助标准不超过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