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政策指南> 卫生健康> 贵州>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标题:关于认真落实好“先诊疗后付费”相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认真落实好“先诊疗后付费”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卫生计生局,州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中共黔东南州委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的实施意见》(黔东南党发﹝2015﹞23号)和《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先诊疗后付费工作方案的通知》(州卫计办函﹝2017﹞88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简化贫困人口住院流程,减轻贫困人口垫资难的问题,现就确保“先诊疗后付费”工作落实到位,认真落实好“先诊疗后付费”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实施农村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结算机制是当前健康扶贫工程推动过程中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打赢脱贫攻坚战解决贫困人口“最后一公里”的一项便民利民措施。各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该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推动落实,建立工作机制,简化工作流程,设置专门窗口,建立登记台帐,规范资料收集;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新农合经办机构,要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先诊疗后付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和指导,确保该项惠民政策顺利实施,真正落到实处。

二、完善系统,提高实效

2017年7月,我委已在新农合信息系统终端完成贫困人口入院登记信息时弹出“先诊疗后付费”提示开发功能,但在运行过程中,由于各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医院内部管理系统没有实现与新农合系统无缝连接,导致该功能在医院内部系统终端未弹出“先诊疗后付费”提示功能。为确保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工作顺利实施,流程更加简化,贫困人员入院,请以系统“先诊疗后付费”系统提示信息为准,提供身份证件、核准身份信息后即可办理入院手续。各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应及时完善医院内部管理系统,要求于2018年5月底前与新农合信息系统实现无缝衔接。

三、加强宣传,定期调度

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是减轻贫困人口就医垫支难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县(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各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要加强政策宣传,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册、宣传栏等媒介开展多形式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正确引导贫困人口正常就医,享受健康扶贫政策带来的红利。同时,实行每月一调度工作机制,每月的6号前各县(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州级新农合定点医院将黔东南州“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实施情况统计表(见附表)报州卫生和计生委医政科。

附件:黔东南州“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实施情况统计表

联系人:何其天、金朝兰(州农合办),联系电话:8218569吴光勇(移动公司项目组技术员)联系电话:18285190608

潘万叶(州医政医管科),联系电话:8218613

邮箱:zwsjyzk@126.com


黔东南州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