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年09月06日 来源:贵阳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2777
为切实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让群众办事更方便、更顺畅,9月6日,贵阳市医疗保险费用结算中心办公室发布关于启用新版《贵阳市特殊病种(门诊大病) 医疗证》的通知。
通知明确,全市于2019年9月统一启用新版《贵阳市特殊病种(门诊大病) 医疗证》,同时,老版《贵阳市特殊病种(门诊大病)医疗证》 延续使用,无须更换。
此外,新版《贵阳市特殊病种(门诊大病)医疗证》打印同时会加载参保人员社保系统照片,因此,申办“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办证资格审批”事项中“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材料予以取消。
需要注意的是,该通知自2019年9月9日起执行。
通知原文见以下附件:
关于启用新版《贵阳市特殊病种(门诊大病)医疗证》的通知2019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