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年10月31日 来源:贵阳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3031
区(市、县)医保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市医保中心、市新农合管理中心:
为进一步减轻城乡居民患高血压、糖尿病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省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制定并下发了《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关于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黔医保发﹝2019﹞54号),现转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按照工作职责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省医保局 省财政厅 省卫健委 省药监局 关于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PDF
贵阳市医疗保障局 贵阳市财政局
贵阳市卫生健康局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