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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德阳市2020年第一批新增医疗服务 项目试行价格的通知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省医保局《关于公布四川省2020年第一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的通知》(川医保规〔2020〕6号),公布了2020年省管公立医疗机构第一批新增的16项医疗服务项目的试行价格,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并公布我市2020年第一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的试行价格,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不超过同等级省管公立医疗机构价格的原则,考虑德阳医疗服务水平、经济发展水平、公众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我市新增的16项医疗服务项目公立医疗机构的试行价格(详见附件)。非公立医疗机构按照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并保持一定时期价格水平相对稳定的原则,合理制定本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

二、本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自2020年8月24日起试行,试行期限两年。试行期满前三个月,我市本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的申报医疗机构应将项目试行期的执行情况、运行成本等资料,报送市医疗保障局经省医疗保障局审核评估后再正式核准项目及价格。

三、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试行期间,发现与国家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政策不一致、达不到预期效果、服务内容歧义较大、投诉纠纷较多等问题的项目,将予以调整或撤销。

四、凡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执行期间如国家和省有新规定,从其规定。

 

附件: 2020年德阳市公立医疗机构第一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表

 

 

德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8月4日

相关附件: 2020年德阳市公立医疗机构第一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