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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2020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各直属单位、各县(区)医保局、各参保单位:

依据《四川省统计局关于发布2019年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按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政策规定,现将2020年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上下限通知如下:

2019年四川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9267元,我市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下限为5772元,上限为20203元。缴费基数的调整从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

特此通知。

 

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7月9日

    链接: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对《关于公布2020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