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年04月18日 来源:吉安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4023
根据城镇职工、居民保险大病协议,从4月1日起,我院执行新的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封顶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6万元调整至8万元,大病医疗保险由24万元调整至4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5万元调整至6万元,大病医疗保险由10万元调整至29万元。(胡玮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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