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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滁州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4月10日


滁州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16〕190号)精神,依据《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脱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滁政办〔2016〕43号)等文件规定,做好我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工作,实现残疾人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残疾人康复需求相适应的多元化康复服务体系、多层次康复保障制度。到2020年,全市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达到80%以上。

二、工作体系

(一)组织管理体系。建立市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残联、卫生计生、扶贫、民政、人社、教育体育、财政等有关部门分工协作,共同组织实施本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职责分工如下:

——市残联牵头制定本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督导各县(市、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进度,做好年度任务执行情况的汇总和反馈工作。

——市卫生计生委负责将残疾人康复服务融入深化医改、健康脱贫范畴,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考核内容,指导各地推行残疾人精准康复签约服务,对贫困残疾人实施分类救治,提供医疗康复服务;加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康复技术培训。

——市人社局负责将符合规定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及时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

——市财政局统筹各类财政资金,做好资金保障和分配工作。

——市扶贫办、民政局、教育体育局共同制定本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开展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

各县(市、区)建立相应工作机制。

(二)技术指导体系。

1. 成立专家技术指导组。市、县(市、区)残联会同本级卫生计生等部门成立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专家技术指导组。市级指导组(见附件1)负责辖区内的康复服务指导、业务培训,做好督促检查;县(市、区)指导组负责做好社区(村)康复协调员、基层医务人员业务培训。

2. 成立康复服务小组。乡镇(街道)残联会同乡镇(街道)卫生院指导社区(村)成立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小组,由乡镇(街道)卫生院和村(社区)卫生室的临床、护理、公共卫生等人员与社区(村)残疾人康复协调员(社区或村干部、残疾人专职委员)共同组成。负责入户调查残疾人康复需求情况,开展康复需求评估,以及康复服务转介等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选定康复服务机构。市、县(市、区)残联会同本级卫生计生等部门,按照就近就便康复的原则,选定辖区内各类康复服务机构(市级康复机构见附件2)。优先考虑具备条件的基本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康复服务机构,力争在残疾人居家生活圈内提供常态化的康复服务。

(二)需求评估。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小组入户调查残疾人康复需求情况,开展康复需求评估,填写《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与服务安置记录表》(见附件3),同时向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发放《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见附件4)。对康复需求明确的残疾人,可直接转介至康复服务机构;对康复需求不明确的残疾人将其转介至具备条件的评估机构接受专业评估;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可组织专业人员提供上门评估。

(三)康复服务。残疾人根据康复需求评估意见,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就近就便到相应的康复服务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康复服务机构依据《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建议目录》(见附件5),为其制定个性化康复服务方案,实施康复服务并建立档案。

(四)信息管理。

1. 康复服务机构为残疾人实施康复服务后,负责在精准康复服务手册上记录相关服务情况,社区(村)康复协调员和康复机构分别填写《残疾人精准康复需求和服务情况汇总表》(见附件6),每月报送至县(市、区)残联。

2. 县(市、区)残联对康复服务机构、社区(村)康复协调员报送的信息进行比对,审核无误后,将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数据库。各县(市、区)填报《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汇总表》(见附件7),每半年(6月25日,12月25日)报送至市残联。

(五)经费结算。已纳入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范围以及列入政府相关部门医疗救助工程的康复服务项目,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或政府有关项目资金结算。未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但被确定为免费康复服务项目的,在残疾人接受康复服务后由定点康复机构与县(市、区)残联进行结算。确定为定额补助的项目,由残疾人先行支付相关费用后再申请补助,填写《残疾人康复服务补助申请审批表》(见附件8),向项目实施县(市、区)残联提出补助申请。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精准康复服务工作,明确细化部门职责,将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纳入脱贫攻坚、健康扶贫工作大局,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线路图,精心组织实施。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承担主体责任,将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纳入政府工作领导责任制管理。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责,统筹安排涉及残疾人康复的各类资源、项目、措施,确保精准康复服务落实到位。

(二)强化资金保障。市、县(市、区)财政要加大残疾人事业经费投入力度,按照支出责任合理安排所需经费,用于补贴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开展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统筹使用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资金,用于补贴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统筹社会资源,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形成多渠道、全方位的残疾人精准康复投入格局。

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确定本地基本康复内容、免费或补助项目及补助标准,积极谋划增设适应本地需求的康复救助项目,力争使更多有需求的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

(三)提升服务能力。在强化各级各类别培训的基础上,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特殊教育学校、社区服务中心等机构的设施、人员、技术资源,建设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康复机构和康复服务组织,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训练和支持性服务。逐步完善促进残疾人康复保障和康复能力提高的各项政策,出台专项医疗康复补助政策和救助措施,逐步将更多的残疾人医疗康复服务项目纳入保障和救助范围。

(四)强化督查考核。各县(市、区)要将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纳入“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实施,列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围,作为残联、卫生计生、扶贫、民政、人社、教育、财政等残工委成员单位工作考核的内容。市相关部门每年组织专家对县(市、区)和康复服务机构进行抽查。市级建立督查通报和年度考核制度,定期通报各县(市)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工作任务完成进度、工作动态、典型经验,督查考核结果作为残疾人康复重点工作考核评价、康复工作经费支持的重要依据。


附件:1. 滁州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专家技术指导组

   2. 滁州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机构

   3. 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与服务安置记录表

   4. 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

   5. 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建议目录(2016版)

   6. 残疾人精准康复需求和服务情况汇总表

   7. 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汇总表

   8. 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补助申请审批表

滁政办秘[2017]50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