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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提高贫困人口意外伤害及大病住院报销比例的通知

今明两年,是我县脱贫攻坚的关键年和决胜年。为进一步加大健康扶贫工作力度,确保全县贫困人口如期脱贫。根据《陕西省卫计委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医疗保障(新农合)制度建设工作的通知》(陕卫体改发〔2017〕40号)、《商洛市合疗办关于印发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商合疗组发〔2017〕6号),市县卫生局、扶贫局、民政局关于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进一步提高贫困人口意外伤害及大病住院报销比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贫困人口意外伤害住院报销比例:所有登记在册贫困人口因意外伤害住院,经审核确无第三方责任,且属新农合报销范畴的,统一按普通疾病住院报销比例和报销办法予以报销(即取消原规定下降20%报销比例)。贫困人口意外伤害后在非定点医院或未执行技术转诊的,报销比例下降20%。

二、提高贫困人口大病住院报销比例:

(一)明确大病病种和治疗方案:根据《陕西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本文所指大病含中省确定的11种大病,其中儿童疾病6个病种:即儿童先天性心脏房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参合群众疾病5个病种: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以上11个病种按单病种管理,治疗方案按国家卫计委2016年版“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疾病临床路径”执行。

(二)确定报销比例和其他社会救助次序:省级定点医疗机构统一按合规费用的70%直通车报销(省级医疗机构不分二、三级),市三级医院(商洛市中心医院)按70%报销,市二级医院按75%报销,县级按85%报销,剩余费用达到相关规定标准的,再按照大病医疗保险、农村贫困人口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民政救助顺序依次进行报销。此文所指的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参照县卫计局文件商南卫计发 〔2017〕104号执行(名单附后),不在指定的医疗机构住院的,按新农合普通住院报销办法执行。

(三)报销办法: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已开通直通车报销的,由各医疗机构按照省市县有关规定实行直通车报销;未实行直通车报销的,患者持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的镇(办)卫生院按现行有关政策规定予以报销。

三、贫困人口报销时,身份确认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持有县扶贫局和卫计局监制核发的“商南县贫困人口就医优惠证”;

(二)在商南县精准扶贫信息平台或县新农合信息平台上可查到患者的贫困登记信息。

县、镇医疗机构经办贫困人口报销时,除按规定收集有关报销资料外,还必须查验患者提供的“商南县贫困人口就医优惠证”并留存复印件备查,同时每月汇总上报贫困人口住院门诊报销信息。

四、所有贫困人口住院就医也必须遵守双向转诊有关政策规定,未规范转诊的在现行规定基础上报销比例下降20%。

五、再次降低贫困人口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起付线。将贫困人口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起付线由原来的5000元降至3000元。

六、本文自2017年5月10日起实行,凡2017年5月10日后报销的,均按此文执行。

商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9日

商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9日印发

省定11种重大疾病贫困人口专病专治定点医疗机构一览表

序号

疾病名称

专病专治定点医疗机构

县域内

县域外

1

儿童急性淋巴细胞 白血病


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第四军医大学西京医院

第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

西安市中心医院

西安市儿童医院

商洛市中心医院

2

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


3

儿童先天性房间隔缺损


陕西省人民医院

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第四军医大学西京医院

西安高新医院

西安市儿童医院

商洛市中心医院

4

儿童先天性室间隔 缺损


5

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


6

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


7

食道癌

县医院

县中医院

参照省市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

8

胃癌

县医院

县中医院

9

结肠癌

县医院

县中医院

10

直肠癌

县医院

县中医院

11

终末期肾病

县医院

说明

11种大病实行专项集中定点救治。省级定点医疗机构按合规费用的70%报销,市三级按70%报销, 市二级按75%报销,县级按85%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