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年03月13日 来源:渭南市人民政府网站 浏览次数:3552
一个自然年度内,大病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
一个自然年度内,分别在市域内、市域外医疗机构住院的参保(合)患者,累计补偿时分别按市域内、市域外起付标准和补偿比例计算;既在市域内又在市域外医疗机构住院的参保(合)患者,累计补偿时按照市域外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和补偿比例计算。
相关文章
标题:《关于2021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标题:商医保发[2019]50号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和门诊慢特病统筹办法的通知
标题:商医保发[2020]35号 关于加强城乡居民医保特殊药品支付管理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