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2日 来源:咸阳市人民政府网站 浏览次数:3511
据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制度覆盖所有贫困人口。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年度参合个人缴费按照全省新农合参合个人缴费标准由财政全额资助。农村低保对象年度参合个人缴费由财政部门定额承担。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覆盖所有贫困县。农村参合贫困人口门诊统筹中一般诊疗费由新农合全额报销,取消个人负担部分。农村贫困人口新农合门诊统筹在乡村两级医疗机构门诊报销比例,在现有报销比例的基础上再提高5个百分点。
各县市区当年新农合统筹基金结余超过当年统筹基金15%(含风险基金),历年统筹基金结余超过当年统筹基金25%的情况下,在制定新农合二次补偿政策时,要优先考虑向农村贫困人口倾斜。
放宽农村健康扶贫对象中的残疾儿童(14周岁以下)住院转诊条件。首次住院转诊需按照分级诊疗要求和规范执行,后续治疗和康复治疗只需要在当地合疗经办中心备案即可。
值得注意的是,实施贫困人口大病分类救治。对于小儿先天性心脏病、唇腭裂、白内障等一次性能治愈的疾病,集中力量进行治疗。对于结核病、艾滋病、肝炎等,需要维持治疗的,安排在市县定点医院治疗。需要长期治疗和健康管理的疾病,确定定点医院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治疗和健康管理。
此外,贫困地区群众健康水平整体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健康促进工作全面加强,重大传染病、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高,群众自我保健能力明显提升;人均期望寿命逐步提高,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等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市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