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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根据《荆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制定《荆门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一、发展环境

  (一)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

 十二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省民政厅精心指导和社会各界关心下,全市民政部门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创新和加强社会治理、强化和提供公共服务、服务国防军队建设,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为建设四个荆门、服务两大省级战略做出积极贡献,我市民政事业整体发展跻身全省第一方阵,部分工作在全国、全省产生一定影响。2014年、2015年,我市在全省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和精细化管理考评中获优秀等次,标准化建设、社区治理、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工作走在全省前列,殡葬服务、流浪乞讨救助等工作受到民政部表彰。

——社会救助体系趋于完善。五年累计救助城乡困难群众158.1万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4.23亿元、救灾资金1.62亿元。

城市低保保障标准年均增长10%,中心城区达到480/月,京山县、沙洋县、钟祥市和屈家岭管理区达到400元/月;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年均增长10%,达到2800/年;试点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救助机制,临时救助封顶线达到3000元;资助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参合参保覆盖率达到100%,住院医疗救助报销比例达到70%。防灾减灾体制机制科学完备,每年开展“5·12”防灾减灾宣传演练,灾情2小时内上报,受灾群众24小时内得到妥善安置,市、县救灾应急物资储备能力分别满足3万人、0.5万人应急救助要求,26个社区被评为全国、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意见》《荆门市中心城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20122020年)》《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养老设施建设连续四年纳入市政府十件实事或重点工作,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全市养老机构数达到80家,设有养老床位15472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30张;建成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65个、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694个,覆盖79%的城市社区和52%的行政村;建立基层老年协会1386个。城市三无老人集中供养率达到100%,农村五保集中、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到5000元/年、3500元/年。发放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11.3万人次、6177.26万元。

——基层治理体系创新发展。开展万名干部进社区活动,实施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全市社区数达到210个,社区基础设施达标率达到90%其中面积达到1000平米以上的社区有47个,占比22%。依法进行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村(居)务公开率达到100%,全面建立村(居)务监督委员会,难点村治理任务全面完成。在全省率先开展社区减负增效工作,建立资源共享清单制度,开通社区志愿者网上登记注册系统。在全省率先探索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网上年检和等级评估,推进行业协会与业务主管单位人员、财务、业务、办公场所四脱钩,全市社会组织达到1200个。发展壮大社工人才队伍,市直18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双拥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建立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和医疗保障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机制,落实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和部分烈士子女生活补助政策。全市建立优抚对象服务中心”65个、优抚之家”1146个。自2014年开始,每年隆重举办“9·30”烈士纪念日活动。加大优抚设施和优抚事业单位建设力度,完成1044座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作;市康复(优抚)医院业务收入突破1.2亿元,办院经验全省推广。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8223万元,岗位安置435人;全市培训退役士兵2840人,推荐就业2550人。接收军休人员22人,两个待遇全面落实。军地共驻共建深度融合发展,南海某舰队国产新型护卫舰被命名为荆门舰,荆门市、沙洋县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命名为第八届省双拥模范城(县)。

——公共服务体系得到强化。新设兴隆、双喜2个街道办事处,开展了京山县改市申报工作,组织编纂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湖北分卷·荆门部分)市级词条;加强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编制了《荆门市城市地名(道路)规划(2011—2020)》,建立了全市地名数据库,数据库数据达2.13万条;启动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开展了地名清理整顿和地名标准化工作;依法管理行政区域界线,完成7条市级界线、24条县级界线的联检工作;深化平安边界创建工作,市级平安边界创建率达100%。实施惠民殡葬政策,全市火化率98.5%,打造了清明公祭和免费节地生态葬仪式活动品牌,市殡葬管理所被评为全国殡葬工作先进集体。打造流浪乞讨人员四救(共救、社救、义救、商救)网络,市救助管理站被评为国家二级救助站。推进儿童福利保护,孤儿散居和集中养育标准分别达到800/月、1000/月,探索建立了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孤儿床位数达到241张。福利彩票销售实现5年增,十二五总销量17.8亿元。慈善事业加快发展,慈善一日捐活动形成制度,市、县两级慈善救助基金达3000万元。婚姻、收养登记合格率达100%,建成国家3A级婚姻登记机关”2个。

1  十二五时期荆门民政事业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序号

项目指标

单位

2010

2015年实际值


年均增长%

1

低保标准

城市

/

240

480

20

农村

/

1110

2800

30

2

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率

%

40

70

15

3

每千名老人拥有各类养老床位数

18

30

13

4

孤儿养育床位

220

241

5

福利彩票销售

亿元

1.59

4.29

6

火化区遗体火化率

%

98

98

(二)十三五发展面临形势

十三五时期,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宏伟目标的攻坚期,也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适应新常态,加速推进荆门发展的黄金期。新形势为我市民政事业发展带来诸多机遇。党中央四个全面战略部署,为民政事业发展明确奋斗方向。白发浪潮的到来,国家扩大内需政策的实施,推动养老服务、社区服务快速发展,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为民政事业发展开拓广阔空间。各级党委、政府保民生政策红利的不断释放,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公共财政对民生领域的投入逐步加大,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了可靠保障。四市发展路径和打造江汉平原中心城市、湖北新兴增长极和全国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的战略定位,为统筹城乡民政事业发展、实现民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创造良好环境。

在充分肯定成绩、把握机遇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由于建市时间较短、历史欠账较多,当前全市民政事业基础薄弱、设施落后的状况仍未从根本上改变,诸多领域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和矛盾。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民政工作领域越来越宽,对象越来越多,地方性民政事业费支出将继续扩大,县(市、区)资金投入压力增强。城乡差距大,发展不平衡,民政工作统筹城乡,缩小差别,实现城乡一体化难度日趋凸显。人口老龄化加剧,公共服务产品供给不足,服务能力不高,建立惠及全民的民政公共服务体系面临严峻考验。民主法治进程加快推进,政府职能加快转变,继续推进城乡居民自治和社区治理创新、培育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任务繁重。民政工作继续面临党委政府要求高、社会关注度高、民政对象需求期望值高的形势,工作的难度进一步加大。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服务和服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总基调,以群众需求为第一信号,努力打造城乡社区建设两个平台,重点保障困难、特殊、优抚三个群体,加快推进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基层治理、优抚安置四大体系建设,强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不断深化创新务实现代民政建设,确保全市民政事业发展水平位于全省前列,为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两大省级战略、打造江汉平原中心城市、湖北新兴增长极和全国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1、重点保障原则。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作为推进各项民政事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服务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重点保障好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和优抚群体的基本社会权益,提高生活质量,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2、统筹城乡原则。统筹民政政策制定、资源分配和工作部署,推进各项民政事业协同作战、均衡发展。坚持城乡并重,注重城乡民政事业发展之间的衔接和平衡,适当将民政公共资源配置向农村倾斜,逐步缩小城乡民政事业发展的差距,逐步实现城乡一体化目标。

3、服务社会原则。坚持和发挥政府在民政事业中的主导作用,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用市场理念,发动社会力量,提高民政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推进公共服务专业化、社会化。

(三)主要目标

2020年,全市民政事业整体发展水平继续保持全省前列,部分工作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全面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务实创新现代民政,实现民政事业管理法治化、服务社会化、工作标准化、手段信息化、队伍专业化。

——养老服务。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全面建立,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各类养老床位35张,其中护理型床位比例达到40%。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能力达到100%

——社会救助。城市低保保障标准年均增长率达到10%,到2020年达到770/月,农村低保达到4000/年。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减灾救灾保障更加有力,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创建面达到90%

——儿童福利。孤儿床位数达到540张。

——社区建设。50%以上城市社区公共服务站达到600平方米以上,功能设置规范化、标准化,基本形成社区、社会组织和专业社工队伍三社联动机制。25%以上的行政村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农村社区建设示范点。

——社会组织。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基本建立,全市社会组织总数达到2000个。

——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人才总量达到3000人。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居民人口的比例达到10%

——优抚安置。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医疗保障和义务兵家庭优待等政策落实率100%,退役士兵推荐就业和自主就业率达到90%

——区划地名。完善地名公共服务工程,推进地名信息化建设。完成地名普查任务,基本建成地名普查成果转化管理服务体系,地名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促进边界地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福利彩票。福利彩票五年总销量达到21亿元。

——慈善捐赠。全市人均慈善公益捐赠额15元,募集资金总量达到4500万元。

——殡葬服务。全市火化率稳定在98%以上,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25%,县(市、区)公益骨灰安放设施(含公益性公墓)覆盖率达到70%

——婚姻登记。80%的婚姻登记机关达到国家3A级婚姻登记机关标准。

——基础设施。到2020年,计划累计完成投资98亿元。

2  十三五时期荆门民政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项目指标

单位

2015

2020

目标值

年均增长%

1

每千名老人拥有各类养老床位数

30

35

2

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

480

770

10

3

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

2800

4000

7.5

4

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能力

%

100

100

5

年均遗体火化率

%

98

98

6

节地生态安葬率

%

4

26

7

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含公益性公墓)县级行政区域覆盖率

%

40

70

8

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

%

100

100

9

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

%

100

100

10

社会组织数

1200

2000

13

11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3000

12

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居民人口的比例

%

5

10

    三、建设托底保障的社会救助体系

    (一)统筹社会救助制度

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统筹临时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等救助制度,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救助机制,推进社会救助城乡一体化,打造大救助格局,提高救助工作标准化、精细化水平。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和《湖北省农村五保供养条例》,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物价水平量化调整城乡低保标准,确保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达到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30%40%;五保供养标准达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80%;全面推行农村低保按标施保。统筹实施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将重特大疾病医疗向低收入和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倾斜,并实现与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商业保险、医中救助等政策有效衔接,适当提高住院医疗救助和门诊医疗救助比例。完善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困难救助制度,探索开展救急难工作,适时提高救助标准,合理确定封顶线。

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立市、县、乡三级居民家庭收入信息在线比对平台,城乡社会救助申请、受理、核实在基层民政部门实现网上办理,实现部门间数据网上交换,确保低保公平正义。


项目支撑:京山县、东宝区、掇刀区“一门受理、协同办理”项目



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形成扶贫攻坚、保障基本民生的整体合力,确保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扶贫线标准,实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与扶贫线两线合一

    (二)提升减灾救灾能力。

深化减灾委成员单位合作,健全社会动员参与机制,提高灾害精准救助能力和救灾资金精细化管理水平。修订《荆门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强化自然灾害救助应急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建设。科学确定受灾对象,加强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建立政府补助、对口帮扶、保险理赔、社会捐赠、邻里互助、灾民自筹相统一的受灾民房倒损恢复重建机制。

提高救灾应急响应能力。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每个城乡社区配备1名灾害信息员,市、县救灾工作人员达到国家中级灾害信息员标准。开展专项应急救助演练,分批演练达标率达到100%;加快荆门市、沙洋县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和京山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加强乡镇(街道)救灾物资储备能力建设,保障受灾群众12小时应急期的基本生活。深入开展综合减灾示范县、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打造“5·12国家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活动品牌,推进防灾减灾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进基层,创建30个全国、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项目支撑:京山县救灾物资储备中心项目,沙洋县、东宝区、掇刀区减灾备灾中心项目




(三)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健全孤残儿童福利体系,拓展儿童福利保障范围,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救助,深化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推进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及监护失当未成年人监护权转移、干预。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搭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信息服务平台;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建设,提供养育、预防、医疗、康复、特殊教育、心理辅导、职业技能培训和社区支持等综合服务。加强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推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标准化,完善社会力量参与救助服务机制,基本做到城市主要街道无流浪乞讨人员、流浪乞讨人中无未成年人。


项目支撑:京山县儿童福利院、救助管理站项目;沙洋县救助管理站项目



    四、建设适度普惠的养老服务体系

(一)发展养老服务产业

按照政府主导、社会主办的改革方向,构建符合市情和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养老服务模式。建立政府需求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机构资格等级评估制度,加大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力度,加强养老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完善税收、土地、建设和运营补贴、水电气暖用价等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养老服务业,开展养老机构公建民营试点,鼓励境外资本投资养老服务,鼓励民间资本开办规模化、连锁化养老机构,鼓励个人举办家庭化、小型化养老机构,加大对基层和农村养老服务机构的投入。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形成涵盖养老、医疗、家政、金融、教育、文化、体育、旅游等行业,养老产品更加丰富,市场机制不断完善,产业集群初步显现的养老服务产业。

(二)完善基本养老服务

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托底作用,对现有国办福利机构提档升级,推动专业化养护型、医护型养老机构建设,重点为城乡特困老人、五保老人、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对自愿条件下的城镇三无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全部实现集中供养。探索建立特困失能半失能人员护理救助制度,提高其生活质量。加强区域性失能、半失能农村五保供养设施建设,改善城乡特困对象供养设施条件。加强精神病患者福利机构建设,到2020年,至少建设1所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基本满足三无人员、复退军人中的精神病患者和特困精神病人的收治需求。


项目支撑:市社会福利中心(民政项目园)项目、市康复(优抚)医院(精神病医院)医养结合项目;沙洋县失能半失能老人托养中心、失能半失能五保老人公寓项目;东宝区社会福利中心项目;掇刀区智慧养老项目、失能半失能养护中心项目;屈家岭管理区龙棋敬老院项目。实施农村福利院新建和改扩建工程。




    (三)推进医养融合和智慧养老

    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推动医养结合发展,联合市直有关部门,探索并试行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推行互联网+养老,打造没有围墙的虚拟养老院。到2020年,居家养老和老年人活动中心等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90%的乡镇建立综合养老服务设施,6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或托老所。


项目支撑:续建福寿居老年公寓、慈心美德养老中心等项目;京山县百世金谷爱晚养老社区、恒源养老院等项目;沙洋县南湖温地养生城、纪山颐和园养老服务社区等项目;钟祥市旭康国际养老服务社区项目;掇刀区智慧养老项目;漳河新区老年公寓、漳河宏图老年人康复中心项目。实施社区日间照料和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新建和改扩建工程。




五、建设充满活力的基层治理体系

(一)深化基层群众自治

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健全村(居)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自治机制。加强城乡社区协商,完善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以及决策听证、民主评议、小区协商、业主协商等制度。推进社区与驻区单位议事协商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机制。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实践,强化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完成新一轮难点村治理工作。

(二)创新基层社区治理

健全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自治组织为主导、社区居民为主体、社区社会组织和社区单位共同参与的社区治理体制。=推进社区减负增效,积极开展社区治理与服务实验工作,探索积分制管理等多种治理模式,深化社区、社会组织和专业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实践,建立以居民需求为导向的社区服务体系,不断提升社区治理与服务的专业化水平。按照《城市社区服务站建设标准》(建标〔201472号),对城市社区服务站进行标准化建设,实现功能设置规范化、标准化。积极开展智慧社区建设,为居民提供全方位的信息化服务和特色便民服务。扎实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打造一批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农村社区建设示范点。

    (三)发展社区服务业

按照政府引导、社区协调、市场运作、便民利民的思路,以社区医疗保健、养老护理、文化娱乐、就业创业和居民服务为重点,建设集政府公共服务、居民自助互助服务、小区物业服务和社区商业服务四位一体的社区服务综合体。鼓励、支持自治组织和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养老服务设施,进一步优化社区卫生服务布局,完善以居民购物、餐饮、维修、美容美发、家庭服务、物流配送、再生资源回收为重点的社区便民利民服务网络,探索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和专业社会工作嵌入社区服务的机制,倡导以社区为单位成立社区资产经营公司,积极发展社区电子商务,全面提升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


项目支撑: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四)创新社会组织管理体制

创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重点培育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公益慈善等民生领域的社会组织。健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体制,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完善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制度,联合出台扶持社会组织发展政策,加快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建立能够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推荐目录。创新和完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建立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开展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健全社会组织法人治理机构,完善社会组织信息公开机制,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加大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和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加强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组织社会组织开展结对帮扶。协助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扩大党组织覆盖面。加大对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加强社会组织宣传。

    (五)发展壮大社工人才队伍

    健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制度,开发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建立社会组织承接项目、社工团队执行项目、面向社区实施项目机制,规范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管理系统使用。支持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在街道(社区)设立社会工作服务室(站)。积极孵化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力争到2020年全市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不少于3个,重点扶持和发展为老年人、妇女、儿童、青少年、残疾人、失业人员、低保对象、受灾群众、进城务工人员、艾滋病患者等特殊群体提供服务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六、建设军民融合的优抚安置体系

(一)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

完善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确保重点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与社会生活水平同步提高。完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不断提高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障水平。落实优抚对象住房优待政策。依托社会公共服务体系,整合民政内部资源,推进优抚服务管理机制创新,到2020年,乡镇(街道)优抚对象服务中心、村(居)优抚之家利用率达到100%。充分发挥市康复(优抚)医院、军休所、光荣院服务优抚对象的平台作用,落实好军休人员两个待遇,拓展高龄空巢、失能半失能等军休人员服务范围。

    (二)完善退役士兵保障体系

    完善政府主导、个人自愿、城乡一体、免费参加的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制度,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支持退役士兵参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现退役士兵教育培训与就业创业一体推进。建立公开公平的退役士兵阳光安置机制,保障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岗位安置,提高安置质量。

    (三)提升双拥和烈士褒扬工作水平

深入开展双拥模范城(县、区)创建活动,提升双拥工作整体水平。加强社会化拥军,推进科技、教育、法律、文化等领域的军民深度融合。做好烈士褒扬工作,发挥烈士陵园、零散烈士纪念设施褒扬功能和军休所、光荣院服务教育功能,广泛开展革命事迹和烈士纪念活动,打造清明祭扫、烈士纪念日和烈士事迹宣讲进校园等活动品牌。


项目支撑:市烈士陵园搬迁项目。



七、建设更加规范的专项事务管理体系

(一)增强地名区划服务效能

按市域生产力布局和开发建设需要,开展行政区划设立、调整、行政区域界线变更的论证,推动中心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推动功能区和行政区融合发展。依法管理行政区域界线,深化平安边界创建工作,做好市、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配合农业、林业、国土、水务等部门做好边界资源纠纷调处。完成全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任务,推进地名基础研究、地名图书编纂、地名文化保护、地名信息化建设、地名公共服务等工作,编撰《地名文化故事》和新行政区划图。

    (二)全面推进绿色殡葬建设

    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落实中央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推进生态殡葬社会化,大力支持村级生态墓地建设项目,制定生态殡葬补贴政策,开展生态殡葬行动,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倡导绿色、文明、生态殡葬新风。完善和落实惠民殡葬政策,扩大基本殡葬服务减免范围。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和殡葬服务单位基础设施建设。做好清明节群众祭扫服务保障工作。


项目支撑:市直殡葬服务园项目;京山县新建第二公墓、扩建第二殡仪馆等项目;沙洋县信息殡仪文化公园项目;屈家岭青山公墓项目;掇刀区团林集镇、麻城集镇等公墓项目



(三)加强婚姻收养登记标准化建设

推进婚姻登记标准化建设,积极创建国家3A级婚姻登记机关。加强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展网上预约服务,推行结婚登记免费颁证,完善登记信息电子台账,继续推进与相关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开建立收养评估体系,严格收养登记审核程序,推动收养行为规范化,维护被收养儿童合法权益。


项目支撑:京山县、漳河新区婚姻登记处项目


(四)支持慈善公益事业发展

加快发展慈善和志愿服务,完善慈善激励机制,落实企业捐赠税费减免政策。运用互联网+”,搭建慈善组织信息发布、捐赠物资信息对接、物资调剂等平台,促进慈善信息公开,提高捐赠物资使用效益。加强福利彩票发行销售和公益金使用管理,到2020年,全市福利彩票十三五总销售量达到21亿元。加强志愿服务,推进志愿者制度化建设。

八、建设一批重大项目工程

十三五期间,规划重点民政项目为7大类,397个子项目,总投资98.3358亿元。(二)加强党的建设

    继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始终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以党风带政风、促作风、树行风。大力开展三抓三创活动,即,抓最大政绩工程——党的建设,创标准化党建项目;抓最重责任工程——党风廉政建设,创链条式责任体系;抓最美形象工程——作风建设,创最美民政人活动。

(三)加强法治保障

大力加强民政法治工作,推动在市、县(市、区)两级民政部门设立政策法规科(股),切实加强民生保障工作程序和保障标准规范化,逐步做到民政工作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处理问题,推进民政管理法治化。加强民政标准化建设,试点出台一批地方标准,建设一批标准化试点示范单位,提升民政管理服务的规范化水平。加强民政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民政执法水平。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加大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资源整合

    增加对民政事业的投入,建立民政事业经费自然增长机制,建立一个主渠道、多个增长点的多元投入机制。争取各级政府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健全民政事业经费保障机制,建立民政事业费自然增长机制。拓宽筹资渠道,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以资金、房产、技术、信息等形成参与民政事业发展,通过民办公助发展增量,通过公办民营盘活存量,做活、做强、做优社会福利机构。大力发展福利彩票和慈善事业,增强民政事业发展后劲和支撑力。

    (五)加强队伍建设

    有计划、有步骤地在民政事业领域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充实乡镇社会事务办公室(民政办公室)专职民政工作队伍,增设民政公益性服务工作岗位,所需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工作人员由县(市、区)民政和乡镇(街道)双重管理。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开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岗位,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引领志愿者服务机制。继续提升民政干部学习能力、创新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抓落实能力,开展专项业务培训,培养专家型人才。

    (六)加强规划管理

建立专家咨询评议制度。请专家参与编制修改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组织专家对荆门民政事业发展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专项研究,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加强督察评估工作。细化规划任务,明确责任,跟踪问效,督导落实。采取重点业务工作单项评估与民政工作综合评估相结合、年度评估与日常评估相结合等方式开展评估工作,将评估结果作为评定工作成绩的重要标准,发现问题,寻找对策,推动规划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