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年08月23日 来源:芜湖人民政府网站 浏览次数:4829
各县(区)残联、组织部、宣传部、发展改革、教育、民委、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农委、商务、文化、卫生计生、人民银行、新闻出版广电、统计、林业、旅游、银监、扶贫、共青团、妇联主管部门,人武部:
为贯彻落实省残联、省扶贫办等27个部门和单位制定的《关于印发安徽省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皖残联〔2017〕37号)等文件精神,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为指导,加大对贫困残疾人脱贫的扶持,市残联、市扶贫办等 24个部门和单位共同制定了《芜湖市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7—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8月22日
芜湖市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行动计划
(2017—2020年)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皖残联〔2017〕37号),深入实施《关于促进残疾人家庭增收加快实现小康步伐的实施办法》(芜市办〔2015〕52号)和《中共芜湖市委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芜市发〔2016〕15号),确保到2020年我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以下简称贫困残疾人)如期脱贫,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目标途径
总体目标:2017—2018年,确保现行标准下所有贫困残疾人全部脱贫。稳定实现贫困残疾人及其家庭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基本康复服务和家庭无障碍改造覆盖面有效扩大。到2020年,贫困残疾人增收能力进一步提升,增收渠道进一步拓宽,脱贫成果进一步稳固,参与社会和自身发展状况进一步改善,生活水平总体达到小康。
主要途径:通过全面落实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保障制度兜底脱贫一批;通过减少贫困残疾人医疗康复费用刚性支出并改善其身心功能状况缓解一批;通过加快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推动贫困残疾人家庭住房安全解困一批;通过加大职业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力度赋能一批;通过产业带动、资产收益折股量化以及创建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等多种方式帮带一批;通过深入开展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助残扶贫行动结对帮扶一批;通过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贫困残疾人扶贫帮助一批。
二、行动措施
(一)完善残疾人贫困户精准识别机制。将残疾人贫困户精准识别纳入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范围并重点核实,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完善贫困残疾人基本信息,掌握残疾人贫困户享受扶贫开发政策和项目落实信息,建立数据动态比对分析机制,在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中实现信息共享。全面建立贫困残疾人脱贫台账管理系统,动态反映和监测贫困残疾人脱贫与返贫及政策措施惠及情况。创新扶贫方式和方法,坚持既抓结果又抓过程。
(二)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行动。发挥基层党组织在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开展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助残扶贫培训,指导组织好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与残疾人贫困户结对帮扶活动,驻村扶贫工作队、村第一书记、大学生村官在脱贫攻坚中要格外关心残疾人贫困户,发挥好精准扶贫生力军、催化剂的作用,确保每一个残疾人贫困户都有帮扶人、帮扶措施、帮扶资金。通过结对帮扶,增强残疾人贫困户脱贫信心。引导村民理解尊重和关心帮助残疾人,解决残疾人脱贫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带动文明风尚,激发更多力量带动残疾人贫困户脱贫增收。
(三)残疾人精准康复扶贫行动。提高贫困残疾人医疗和康复服务保障水平。贫困残疾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全额补贴。落实已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医疗康复项目的保障政策,逐步扩大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康复项目的范围。贫困残疾人享受健康脱贫工程“三保障一兜底一补充”综合保障政策。建立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加大残疾人康复服务保障力度,有条件的地方对基本型康复辅助器具适配给予补贴。加快残疾人康复人才培养和残疾人康复机构建设。加大农村和贫困地区残疾预防措施,减少贫困地区残疾发生和发展。加强贫困残疾人健康管理和社区康复工作,制定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以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贫困残疾人为重点对象,以县(区)为单位组织开展贫困精准康复扶贫行动,改善贫困残疾人身心状况,提高贫困残疾人生活自理和参与生产劳动的能力。结合健康脱贫、村(社区)医生签约服务和康复辅助器具适配下乡入户等工作,推动实现有需求的贫困残疾人享有基本康复服务。2017年至2020年,全市有康复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为100%。
(四)加强职业教育和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工作。深入实施“雨露计划”,优先培训贫困残疾人,将适合从事农业生产的贫困残疾人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鼓励他们在农业领域创业。加大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和贫困户教育培训工程实施力度,残疾人贫困户优先接受培训,确保贫困残疾人家庭劳动力至少掌握一门致富技能。落实对残疾人贫困户培训后资金、场地、设备、市场信息、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就业创业服务与扶持政策措施。落实好残疾学生和经济困难残疾家庭学生教育资助政策,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读技工院校的免除学费,并按2000元/年/人给予助学金补贴。结合农村残疾人技术培训项目,开展贫困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行动,提高他们学习文化技能和参加生产劳动的能力。加大对返乡残疾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就业扶持力度。将脱贫致富的优秀残疾人纳入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
(五)产业扶持助残扶贫行动。积极扶持残疾人贫困户发展产业,结合贫困村“一村一品”产业发展实施产业扶持助残扶贫行动,支持残疾人贫困户因地制宜发展种养业和手工业,到2018年底前,每个从事特色种养业的残疾人贫困户家庭农业经营收入达到本县平均水平。在实施产业扶贫项目中,结合残疾人特点,调整完善相关扶持政策,加大对残疾人贫困户的支持力度。建立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支持有意愿、有实力、带动能力强的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扶贫园区、乡村旅游致富带头人、乡村旅游星级农家乐、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能人大户、农民合作社和涉农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贫困残疾人产业精准扶贫。利用康复扶贫贴息贷款等方式,为贫困残疾人提供资金支持,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帮带贫困残疾人从事产业项目增收脱贫。
(六)光伏助残扶贫行动。以贫困村为重点,大力推进无集体经济收入或集体经济薄弱、资源缺乏的贫困村和无劳动力、无资源、无稳定收入来源的残疾人贫困户实施光伏扶贫。实施光伏扶贫项目要向残疾人贫困户倾斜,利用多种方式筹措资金为残疾人贫困户建造光伏设施,或集中建设后以折股量化的形式配发给残疾人贫困户,优先保障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获得资产收益。
(七)电商助残扶贫行动。依托国家和地方电商扶贫相关政策的有利环境,借助知名电商企业,为贫困残疾人提供电商培训,扶持有意愿且有条件的贫困残疾人电商创业,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八)百村千户乡村旅游助残扶贫行动。依托旅游扶贫带动性强、覆盖面广的独特优势,支持贫困残疾人参与发展乡村旅游。支持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依托景区发展种植养殖、餐饮食宿、特色旅游商品。积极为发展乡村旅游的贫困残疾人提供5万元以下、3年期内、免担保免抵押、财政贴息的扶贫小额信贷。探索资产收益扶贫模式,建立扶贫资金投入、贫困残疾人入股分红的资产收益分配机制,让贫困残疾人更多地享受乡村旅游发展成果,扶持贫困残疾人在适当的岗位就业增收。
(九)“妇女编织”助残扶贫行动。通过实施开发就业岗位、开展手工技能培训等措施,帮助有就业能力和意愿的贫困残疾妇女从事手工编织与制作,帮扶贫困残疾妇女实现就业增收。
(十)阳光志愿者助残扶贫行动。继续实施千企帮万人助残脱贫行动。发动各级共青团、青联、青年志愿者组织和广大志愿者,依托现有扶贫和助残政策项目,针对贫困残疾人开展日间照料、支教助学、扫盲、康复服务、文体活动、爱心捐赠、技能辅导培训、生产服务、创业扶持等志愿扶助。
(十一)加快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实施进度。精准识别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存量,将贫困残疾人家庭作为农村危房改造重点补助对象。鼓励各地通过贷款贴息、集中建设农村集体公租房、过渡房等方式解决自筹资金确有困难的贫困残疾人危房户的基本住房安全问题。
(十二)加大金融扶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开发符合残疾人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完善扶贫小额信贷和残疾人康复扶贫贷款政策,并抓好相关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大对残疾人贫困户的信贷支持。优先面向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贫困户发放贷款。支持政策出资的融资担保机构,优先为残疾人贫困户开展担保业务。
(十三)保障贫困残疾人优先获得资产收益。鼓励残疾人贫困户参与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将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住房财产权入股产业经营,获得股份收益,用于参与集体经济的收益分配。集体所有的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分配集体收益时,优先保障残疾人贫困户受益。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残疾人贫困户,尤其是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贫困户。支持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残疾人扶贫基地和其他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托管、牲畜托养和吸收土地经营权入股等方式,带动残疾人贫困户增收。
(十四)残疾人脱贫典型示范引领行动。遴选一批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残疾人脱贫典型、助残扶贫典型和地方脱贫的好政策好方法,在各级各类媒体广泛宣传,示范引领贫困残疾人增强脱贫信心,自觉参与到就业创业和劳动生产增收的行动中。
三、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级党委政府及部门要高度重视,将贫困残疾人脱贫纳入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大局并格外关心、格外关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瞄准残疾人贫困户,采取超常规举措精准施策,坚决打赢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战。各相关部门加强工作领导和部门协调,将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任务下达地方,逐级签订责任状,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按时通报各地贫困残疾人脱贫工作情况,督促任务目标有效落实。各级残联要纳入当地政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与和配合做好残疾人脱贫攻坚工作。
(二)加强考核和贫困监测。将贫困残疾人脱贫成效纳入各地各级党委、政府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办法,明确考核内容、权重分值。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扶贫督促检查,将贫困残疾人作为重点人群,把贫困残疾人脱贫作为重要督查内容。实行年度督办机制,市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联合督察,组织有关专家和社会组织对各县区精准扶贫政策措施、对贫困残疾人的扶持效果、资金投入和使用效果及各地残疾人脱贫成效进行第三方评估。建立涉及贫困残疾人的重大事件处置、反馈机制,在处置典型事件中发现问题,不断提高贫困残疾人扶贫工作水平。在实施农村贫困监测工作中,以适当的方式反映残疾人贫困状况和脱贫攻坚进展情况。
(三)加强宣传引导。依托“10.17”全国扶贫日农救会平台、残疾人扶贫信息服务网等,大力挖掘和宣传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中典型的人和事,发挥典型带动作用。
(四)提高残疾人组织参与贫困残疾人精准脱贫工作的水平。各级残联要加强与残疾人精准扶贫工作要求相适应的扶贫工作队伍和服务能力建设,要把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主要领导负总责,合理配置人员,乡镇(街道)、村(社区)专职委员要掌握脱贫攻坚政策和当地贫困残疾人底数,配合做好残疾人脱贫工作。各县区残联要指导乡镇(街道)残联和基层残协提高残疾人脱贫攻坚的服务水平,将各项政策措施及服务落实到贫困残疾人及其家庭。加强扶贫政策培训,提升残疾人扶贫干部队伍的能力水平。结合群团组织改革玫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各项任务,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以任务促建设,以建设促发展。
附件:芜湖市贫困残疾人精准脱贫专项行动重点任务分工
芜湖市贫困残疾人精准脱贫专项行动重点任务分工
行动名称 | 任务内容 | 责任单位 |
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行动 | 组织动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建档立卡残疾人贫困户,确保每一个残疾人贫困户都有帮扶人、帮扶措施、帮扶资金。发挥驻村扶贫工作队、村第一书记、大学生村官的指导带动作用。 | 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办、市残联 |
残疾人精准康复扶贫行动 | 提高贫困残疾人医疗和康复服务保障水平,结合健康扶贫、村(社区)医生签约服务和康复辅助器具适配下乡入户等工作,推动实现有需求的贫困残疾人享有基本康复服务。 | 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市残联、市人社局、市扶贫办 |
职业教育和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行动 | 结合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对15-50岁有意愿的贫困残疾人开展扫盲工作,着力加强教育脱贫,加大对返乡残疾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就业扶持力度,提高他们学习文化技能和参加生产劳动的能力。对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开展教育资助。 | 市残联、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农委、团市委、市妇联 |
产业扶持助残扶贫行动 | 利用康复扶贫贴息贷款等方式,为贫困残疾人提供资金支持,扶持残疾人贫困户因地制宜发展种养业和手工业,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帮带贫困残疾人从事产业项目增收脱贫。 | 市残联、市农委、市林业局、人行芜湖市中心支行 |
光伏助残扶贫行动 | 利用多种方式筹措资金为残疾人贫困户建造光伏设施,或集中建设光伏电站后以折股量化的形式配发给残疾人贫困户,优先保障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获得资产收益。 | 市残联、市扶贫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
电商助残扶贫行动 | 依托国家电商扶贫相关政策和有利环境,借助知名电商企业,为贫困残疾人提供电商培训,扶持有意愿且有条件的贫困残疾人电商创业,帮助贫困残疾人从事与电商相关的增收项目。 | 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残联等相关单位 |
百村千户乡村旅游助残扶贫行动 | 依托旅游扶贫带动性强、覆盖面广的独特优势,结合有旅游资源的贫困村实际,扶持贫困残疾人在适当的岗位就业增收。 | 市旅游局、市残联 |
“妇女编织”助残扶贫行动 | 通过实施开发就业岗位、开展手工技能培训等措施,帮助有就业能力和意愿的残疾妇女从事手工编织与制作,帮扶贫困残疾妇女实现就业增收。 | 市残联、市妇联 |
阳光志愿者助残扶贫行动 | 发动各级共青团、青联、青年志愿者组织和广大志愿者,依托现有扶贫和助残政策项目,针对贫困残疾人开展日间照料、支教助学、扫盲、康复服务、文体活动、爱心捐赠、技能辅导培训、生产服务、创业扶持等志愿扶助残疾人脱贫活动。 | 市残联、团市委 |
残疾人脱贫典型示范引领行动 | 遴选一批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残疾人脱贫典型,在各级各类媒体广泛宣传,示范引领贫困残疾人增强脱贫信心,自觉参与到就业创业和劳动生产增收的行动中。 | 市残联、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委员会、市广播电视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