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年03月31日 来源:河北省卫生计生 浏览次数:4245
冀卫发〔2017〕7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计生委(局)、中医药管理局,扶贫办,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卫生处,省直有关医院: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国家卫生计生委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农村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为充分发挥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大病救助等医疗保障、救助政策合力,有效解决农村贫困患者看病就医问题,省卫生计生委联合省扶贫办、民政厅、财政厅、人社厅、中医药管理局,结合我省实际,组织制定了《河北省农村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 河北省扶贫办
河北省民政厅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