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年03月17日 来源:重庆市政府网 浏览次数:3823
一是推行定点医疗机构先诊疗后付费,设立综合服务窗口,逐步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等“一站式”即时结算。
二是实施50个常见病、慢性病病种基层医疗机构首诊制度,建立贫困患者电子健康档案,家庭医生签约定向跟踪服务。
三是将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一档的按一档70%享受资助,参加二档的按一档100%享受资助。
四是设立1000万扶贫济困医疗基金和3000万元大病医疗救助专项基金,对贫困患者医保目录外医疗费用分段分档进行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