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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隆区“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的通知

索 引 号:008690034/2017-00525信息分类名称:民政(社会管理)/其他公文/全社会
发布机构:武隆区政府生成日期:2017-07-07发布日期:2017-07-27
名  称: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隆区“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的通知
文  号:武隆府办发 〔2017〕 81号主 题 词:弱势群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武隆区“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武隆区“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的通知》(国发〔2016〕47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的通知》(渝府发〔2017〕11号)和《武隆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隆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武隆府发〔2016〕9号),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围绕“四个全面”战略部署和区委、区政府提出的“五个建成”目标,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促进全区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编制背景

第一节 发展现状

“十二五”时期,全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重庆市残疾人保障条例》,出台一系列保障政策,切实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残疾人保障政策不断完善。出台独生子女父母残疾家庭扶助政策、农村独生子女残疾扶助政策、残疾从业人员健康体检优惠政策、贫困残疾人家庭住房救助政策、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生一次性入学救助政策、残疾人乘坐城区内公交车优惠政策。

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明显提高。残疾人享受城乡低保1943人;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5710人;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3886人。多形式安排残疾人就业1591人次。为4720名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给予166名残疾大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生入学一次性资助。为61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实施危房改造。扶持465户农村残疾人种养殖大户。为381户贫困残疾人实施家庭无障碍改造。4712名残疾人享有不同程度的康复服务。

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参加全市第五届残疾人文艺汇演,着力推进“文化进社区”建设,建立10个残疾人文化进社区活动点,在区图书馆建立1个残疾人视障阅览室。举办残疾人“全民健身日”暨全国“肢残人活动日”运动会,组队参加全市第五届残疾人运动会,取得2金3银1铜的好成绩。

残疾人工作服务能力明显提升。配备乡镇、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236名。举办各类培训班16期,培训残联干部650人次。新增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3500平方米。残疾人事业宣传力度加强,多视角、全媒体、全方位宣传,在区级及以上媒体宣传残疾人事业350余条。充分发挥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武隆办事处和各残疾人专门协会作用,为全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增添动力。

第二节 发展趋势

虽然全区残疾人事业在“十二五”期间取得明显成绩,但是,残疾人就业还不够充分,康复教育就业托养等基本公共服务还不能满足残疾人的需求,残疾人事业城乡区域发展还不平衡,基层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还比较薄弱。

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提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扩大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实现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增强残疾人事业的保障能力,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

残疾人仍然是最困难的社会群体,目前我区还有2600多农村残疾人尚未脱贫,残疾人生活十分困难。没有残疾人的小康,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全面小康。“十三五”时期,必须补上残疾人事业的短板。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尽快缩小残疾人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让残疾人和全区人民共同迈向全面小康社会。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按照“突出重点、科学规划、缩小差距、协调发展、共享小康、走在前列”的要求,着眼于解决残疾人最关心的、最直接的、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健全以“生活照料、医疗康复、教育就业、文化体育”为主要内容的残疾人服务体系,努力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保障残疾人与健全人共建共享小康成果,实现残疾人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共享发展。切实改善残疾人民生,满足残疾人生活保障和公共服务的迫切需求,确保残疾人享受普惠、特惠政策,促进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坚持缩小差距、加快发展。进一步缩小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之间的差距、残疾人服务能力建设与残疾人的需求之间的差距、残疾人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差距,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加快建设残疾人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坚持统筹兼顾、全面发展。统筹兼顾全区残疾人事业,政策、资金、项目向山区、农村倾斜,予以重点扶持,促进区域和城乡残疾人事业均衡发展、全面发展。

坚持依法推进、维护权益。完善政策制度,促进残疾人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增强基层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将残疾人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和目标管理,建立投入稳定增长的经费保障机制,同时发挥市场和社会的作用,形成残疾人事业政策扶持、市场推动、社会参与的发展格局。

坚持创新机制、打造特色。注重体制机制创新和载体创新,打造特色品牌,形成良好的创先争优氛围。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十三五”期间全区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具有武隆特色、比较完备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基本实现残疾人生活达到小康水平。

实现全面共享。深入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残疾人生活状况明显改善,达到更高的小康水平,全区残疾人小康实现程度每年提高,促进残疾人共享全面小康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健全两个体系。残疾人基本生活和康复、教育、就业、维权、托养、文化体育等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加强基层组织、基本队伍、基础设施、基础信息建设,做到“六有”:有综合服务设施、专业康复机构、职业培训机构、托养示范机构、扶贫示范基地、基础信息数据库,建立完备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与服务体系。

依法维护权益。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重庆市残疾人保障条例》,按照重庆市残疾人就业、康复、无障碍建设等政策法规,结合我区实际,依法维护残疾人各项权益,消除歧视,使广大残疾人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惠、生活上有保障、精神上有尊严。

优化社会环境。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广泛开展残疾人自强和扶残助残活动,提高残疾人社会参与率;大力开展自愿助残行动,创建“扶残助残爱心城市”,优化残疾人平等参与的环境。

第三章 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

第一节 重点工程

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统筹规划残疾人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实现合理布局,完善残疾人康复训练中心功能,做好残疾人托养服务设施项目的可研,新增综合服务设施3000平方米。规范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探索建设残疾人教育、就业、文化体育等服务设施项目。倡导社会力量兴办以残疾人为服务对象的公益性医疗、康复、特殊教育、托养照料、社会工作服务等机构和设施。制定实施残疾人服务机构设施建设、设备配置、人员配备、服务规范等标准,开展绩效考评和资质等级评估,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管理运行机制。

精准扶贫脱贫工程。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贫困户建档立卡范围,强化分类施策和精准帮扶,政策、项目在同等条件下向贫困残疾人倾斜。将残疾人贫困户作为重点帮扶对象,选好配强帮扶责任人,将残疾人减贫成效作为量化指标纳入扶贫开发工作考核范围及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工作。免费培训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9000人次;扶持残疾人扶贫基地5个;扶持残疾人种植业养殖业大户25户。对于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家庭,通过最低生活保障等予以兜底保障,采取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和土地流转等收益分配方式,实现残疾人家庭增收。将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残疾人家庭纳入城镇基本住房保障制度,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残疾人家庭给予优先轮候、优先选房、优先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等政策。各乡镇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时,同等条件下要优先安排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家庭。采取制定实施分类补助标准等措施,兜底解决无力自筹资金的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到2020年,全面完成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存量任务。

服务产业培育工程。完善残疾人服务业的市场准入、用地保障、投融资、财税价格、人才引进、政府补贴等扶持政策,着力推动残疾人辅助器具、康复护理、生活照料、托养服务等产业发展。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发适合残疾人的康复、托养、护理等保险产品。扶持一批残疾人服务龙头企业,培育推广残疾人服务品牌和先进技术。加强残疾人服务行业管理,制定完善法规政策和标准体系,依法成立行业组织,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第二节 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

确保城乡残疾人享有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落实贫困和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合作医疗个人缴费资助政策。对三、四级贫困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由政府按50%的比例资助代缴最低档次的保险金。科学确定重度残疾人养老保险待遇。完善重度残疾人医疗报销制度,逐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康复项目和临床治疗相关辅助器具范围。帮助残疾人参加人身意外伤害、康复护理等商业保险。

提升残疾人社会福利水平。落实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落实城乡低保残疾人家庭生活自用水、电、气、有线电视等费用优惠。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家庭免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落实减免下肢残疾人自用车辆路桥通行费优惠政策。加大通信服务单位对视力残疾人、听力残疾人、言语残疾人的优惠力度。实现残疾人免费搭乘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公园和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体育馆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对残疾人免费开放。

完善残疾人社会救助措施。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低保边缘残疾人家庭以及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有困难的残疾人,特别是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同户等特殊困难家庭,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给予生活保障。加大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低收入残疾人医疗救助力度,对其重大疾病住院费用经医疗保险报销后,属于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自付费用,按不低于50%的比例予以优先救助,逐步提高救助标准和封顶线。精神障碍患者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后仍有困难,或者不能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的,应当优先给予医疗救助。对城乡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残疾人,给予及时救助和妥善安置。

第三节 提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

深化残疾预防及康复服务。围绕“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政策体系。贯彻落实《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完善残疾儿童筛查制度,对0—6岁儿童残疾初筛给予免费,建立贫困疑似残疾儿童诊断补贴制度。加强婚前医学检查和产前优生健康检查及孕期、产后保健服务。强化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交通安全等领域的执法监察,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开展残疾人心理健康预防。逐步建立残疾报告制度,推动卫生计生部门与残联信息共享。将残疾人康复服务纳入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实施国家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做好区级配套,逐步推进贫困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生活补助。对部分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配置给予补贴。加强区康复服务机构建设。发挥各类残疾康复技术指导中心和辅助器具服务站作用,完善社区康复服务平台,加强标准化示范社区康复站建设,在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建立残疾人康复室,广泛开展社区康复。全面开展居家康复服务,引导开展融合性社区康复及残疾人自我管理。完善康复人才培养体系,加强康复专业技术人才和社区康复协调员培训。扶持标准定点康复机构发展。依托专业康复机构指导社区和家庭为残疾人实施康复训练,将残疾人社区医疗康复纳入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内容。建立医疗机构与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双向转诊制度,实现分层级医疗、分阶段康复。实施残疾人就医绿色通道服务举措。试点设立残疾人心理康复服务机构。

大力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第二个《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健全残疾人教育体系,建立完善学前残疾儿童统计机制,加大残疾儿童普惠性学前教育扶持力度,确保残疾儿童、青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探索残疾人免费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实现残疾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完善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费等补助政策。扩大融合教育规模,提高特殊教育质量。完善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建设。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完成特殊教育学校的迁建,支持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特殊教育院校建设。制定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完善特殊教育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确保特殊教育教师享受每月不低于基础工资加职务工资之和的20%的特殊教育补助津贴。实施国家手语、盲文规范化行动计划,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完善残疾考生考试辅助办法。建立健全对特殊教育的督导和评估制度。

千方百计促进残疾人及其家庭就业增收。依法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加强残疾人就业政策法规建设。建立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落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开展党政机关招录残疾人实名统计。制定实施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办法。各类医疗机构要积极吸纳符合条件的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就业。完善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制度和具体办法。

稳定发展残疾人集中就业。完善安置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制定政府优先采购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产品和服务办法。大力发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推动建立辅助性就业机构。制定完善盲人按摩行业扶持办法。

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政府开发的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确定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建立残疾人创业孵化机制。对残疾人灵活就业、个体就业创业、创办小微企业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鼓励残疾人网络就业。

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建立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网络,规范图书馆视障阅览室建设,扶持盲文读物、有声读物、残疾人题材图书和音像制品出版。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周活动。挖掘培育残疾人特殊艺术种类,鼓励扶持残疾人参与文学、美术、表演艺术等创作。打造残疾人文化产业品牌,活跃残疾人文化产业市场。加强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培养,组织开展残疾人特殊艺术汇演。

积极发展残疾人体育事业。加强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建设残疾人文化体育示范社区10个,对40户开展“残疾人文化体育进家庭”服务试点。实施“自强健身工程”和“康复体育关爱工程”,推动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广泛开展。普及一批适合残疾人的体育健身项目,培养40名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面向重度残疾人开展居家式康复体育服务,对2500户重度残疾人实施康复体育关爱计划。加强残疾人运动员队伍建设,建立优秀残疾人运动员人才库。

提升环境无障碍服务水平。全面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对新建、改建设施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严格监管,加强无障碍设施日常维护与管理。加快推进政府机关、公共服务、社区等场所和设施的无障碍改造。公共交通、医疗卫生、教育、文化体育、金融、邮政、商业、旅游等行业要加大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力度。逐步推进农村地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广泛开展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为50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提供改造补助。

认真落实电视台开办手语栏目,主要新闻栏目加配手语解说和字幕。区政府网站和残联网站,按照网站建设无障碍标准进行无障碍改造。公共服务机构、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为残疾人提供语音和文字提示、手语、盲文等信息交流服务。

第四节 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强化贯彻政策法规。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重庆市残疾人保障条例》,建立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执行检查的常态工作机制。研究通过司法手段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新途径新方法。加大对办理残疾人假证和不按规定标准评定残疾人残疾等级的处罚力度。严厉打击侵犯残疾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法制教育宣传。

开展法律援助服务。切实强化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建立以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法律援助机构提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主导,以残联、社会力量等提供的法律救助为补充的残疾人法律救助体系。健全区法律援助工作站、乡镇法律援助岗、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建设100%。对法律援助机构为残疾人开展法律援助服务给予一定补贴。

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完善残疾人信访工作制度,建立“大维权、大接访、大稳定”工作机制。健全以乡镇残联为骨干,以社区(村)残协为依托的残疾人信访工作网络,完善信访事项督查督办与突发性群体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实行信访维权跟踪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推行残疾人信访代理制度。

第五节 增强基层组织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

完善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乡镇残联要准确掌握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积极反映残疾人的呼声愿望,协助政府做好有关法规、政策、规划、标准的制定和行业管理工作。将乡镇、村(社区)两级残疾人专职委员误工补贴、教育培训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残疾人专职委员待遇提高到100元/月以上。

加强残联自身队伍建设。加强群团组织的机构建设,建立与残疾人工作相适应的机构人员管理机制。选好配强残联、残协领导班子,加强专门协会班子成员和工作者队伍建设。加强残联干部的培养、交流和使用力度。加快培养残疾人服务专业人才队伍。落实为残疾人服务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倾斜政策。发挥乡镇残联、社区(村)残协在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中的作用。加强专门协会建设。建立健全各级专门协会组织机构,提高各专门协会服务能力和水平。

发挥残疾人能动作用。鼓励和帮助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鼓励广大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积极参与和融入社会。教育引导残疾人遵纪守法。

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要广泛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助残慈善活动。鼓励以服务残疾人为宗旨的各类公益慈善组织发展。大力培育残疾人慈善项目品牌,建成以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武隆办事处为抓手的助残网络。

第四章 重点领域改革

第一节 实施助残社会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全面落实政府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职责。在残疾人社会保障、特殊教育、康复服务、医疗服务、就业服务、文化服务、体育服务、无障碍服务等方面,明确政府各职能部门职责,纳入政府整体基本公共服务范畴,优先保障残疾人需求。注重发挥助残社会组织、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等社会力量参与提供残疾人基本服务。实施财政资金预算改革,发挥政府的引导和调节作用,制定科学规则与标准。强化监管职能。优化为残疾人服务的机制。

推进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贯彻落实《重庆市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暂行办法》,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分类推进、社会参与、共同监督、注重实效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工作。将残疾人服务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重点,以残疾人康复、托养、护理、扶贫解困、就业增收、文化体育等服务为重点,逐步完善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指导性目录。强化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加强对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的质量监控和绩效考评,有效地推动残疾人服务供给。

创新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加强数据建设,提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探索推行智能化残疾人证。统计、人社、民政、教育、扶贫、卫生等部门在残疾人信息采集方面,增加残疾人残疾类别、等级等识别指标。运用“互联网+”开展远程培训、职业介绍、就业信息发布等就业服务。对残疾人的文化作品进行线上线下销售。建立小康数据信息化共享平台,加强残疾人小康进程数据监测和资源共享。以村(社区)为依托,以乡镇为骨干,建立健全残疾人服务状况和需求动态信息采集、审核、分析、处理工作长效机制。

第二节 深入推进残联群团改革

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结果导向,按照“实现一大目标、强化三大职能、聚焦三大难点、构建四大体系、建立五大长效机制”的改革总体思路推进残联群团改革。

突出改革的针对性。针对突出问题改,针对梳理出的“四化”问题逐条落实改革措施,强化职能改,强化政治引领和思想教育引导,强化桥梁纽带,强化服务管理;突破难点改,突出重心下沉,实现工作领域、服务领域全覆盖。突出整合力量,实现群团联手,社会化运作。突出换发活力,提高效率,增强满意度。

突出改革的重点。主要是健全组织体系,加强对专门协会的联系指导、动员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开展购买服务、保障残疾人权益等方面职能职责;优化服务体系,精心打造“情系残疾人、温暖千万家”品牌,开展助行、助听、助视、助居、助教、助托养、助保障、助就业、助维权、助精神提升等“十助”行动,强化工作体系和保障体系。建立完善活动项目开展需求导向机制、开展残疾人服务满意度评价工作机制、残疾人权益保障机制、创新残联工作方式方法常态机制和加强党对残疾人事业领导责任落实的机制五大长效机制。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区政府将落实“十三五”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具体措施列为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各乡镇、区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把残疾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本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全面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要强化职责,健全运行机制,加强对残疾人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区、乡镇残联要密切联系残疾人,为实现残疾人小康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

第二节 健全责任体系

统计部门要指导残联部门制定残疾人小康进程监测指标体系,每年对全市残疾人小康进程情况进行一次监测。发改、教育、民政、人力社保、卫生计生、扶贫等部门要进一步细化相关配套政策方案,确保改善残疾人民生政策落地生根。组织、编制、人事等部门要重视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建设,为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提供组织保障。各级群团组织、各类慈善机构要实施一批扶残助残项目。宣传、文化等部门要紧扣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主题,开辟专栏、解读政策、宣传典型、推介经验,在全区上下营造浓厚氛围。

第三节 完善资金保障

财政部门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的投入力度,合理安排所需经费,并随着全区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增长逐步增加,建立稳定的残疾人事业经费保障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作用,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形成多渠道、全方位的资金投入格局。

第四节 加大宣传力度

加大对残疾人事业政策理论实践课题研究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党校、学术机构,加强对残疾人事业的调研。加大对残疾人事业宣传力度,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和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文明理念。完善残疾人事业宣传工作机制,建立残疾人事业融合传播体系,营造有利于残疾人融合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

第五节 强化评估考评

区政府在“十三五”中期和期末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绩效评估和信息公开,加强对重大项目的评估监督,并对考核评估结果进行通报。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相关部门根据规划的重点任务(见附件),加强动态监测和跟踪问效,及时发现和解决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全区各级各部门每年要向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报告规划执行情况。

附件:武隆区“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重点任务

分解

武隆区“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重点任务分解.doc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