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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龙政办发〔2017〕4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47号附件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