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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2017年长沙高新区贫困妇女“两癌”救助项目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街道妇联:

为进一步关注妇女民生,切实做好2017年贫困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救助工作,开展“邻里守望关爱妇幼”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区慈善会和区妇联决定在全区实施贫困妇女“两癌”救助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本区范围内近3年来患宫颈癌2B以上或乳腺浸润性癌且系首次申报,并符合下列条件的贫困妇女,可以申报:

(一)因各类自然灾害或重大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困难职工。

(二)村(居)委会和街道认定的遭受意外灾害或重大疾病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2855元以下)。

二、救助对象

2017年全区贫困妇女符合条件的申报“两癌”救助对象。

三、救助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贫困“两癌”妇女救助对象,按每人一次性给予3000元人民币标准实施救助。

四、工作流程

(一)申请受理阶段

符合救助条件的患者申请贫困妇女“两癌”救助资金,需向所在各部门(单位)、村(居)委会和街道妇联等有关单位提出申请,并需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三份:

1、2017年长沙高新区贫困妇女“两癌”救助资金申请表(附件1);

2、患者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受理时查看原件);

3、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医学证明,包括疾病诊断书、病历和医疗费收据复印件(受理时查看原件);

4、所在部门(单位)、村(居)委会、街道等申报单位出具的患者家庭贫困证明等原件。

(二)审核申报阶段

各部门(单位)、街道妇联等申报单位要对申请救助对象以实地走访等形式进行核实,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和签署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申请表、花名册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件一式三份于2017年3月15日前报送区妇联办公室(长沙软件园412办公室),同时将申请表及花名册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705095583@qq.com,联系电话:89755238。

(三)对外公示阶段

区慈善会和区妇联将在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http://www.cshtz.gov.cn/)等相关媒体或平台对拟救助对象进行公示,公示三天后最终确定救助对象;在公示期间如有举报情况的,各申报单位要重新调查核实,必要时由区慈善会和区妇联直接组织调查。

(四)实施救助阶段

区慈善会和区妇联根据公示的情况提出救助实施方案,救助金采取银行存单形式发放,并举办现场救助仪式或上门走访慰问等活动。

五、具体要求

(一)认真组织,严格甄选申报。各单位要认真收集患者信息,加强实地调查,严格按照申报条件甄选救助对象,使真正需要救助的贫困“两癌”妇女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

(二)规范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审批程序使用救助资金,对于提供虚假情况和证明的,一经查实,全额追回救助资金,并按管理权限逐级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加强宣传,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话、QQ、网络等宣传媒体,多渠道、多层次做好救助项目的宣传发动、组织推荐工作,动员社会各界爱心单位和爱心人士积极参与救助行动,通过建立健全长效救助机制,让更多的患病妇女得实惠。

 

附件:1、2017年长沙高新区贫困妇女“两癌”救助资金申请表

      2、2017年长沙高新区贫困妇女“两癌”救助对象花名册

 

 

长沙高新区妇女联合会

长沙高新区慈善会

                                     2017年3月1日

附件:妇女两癌救助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