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年03月09日 来源:长沙市芙蓉区卫生计生局 浏览次数:3815
长卫发〔2017〕7号
关于印发《长沙市2017年卫生计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市)卫生计生局,高新区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委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长沙市2017年卫生计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长沙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3月9日
2017年是“十三五”规划发展的重要一年,也是“健康长沙”建设的关键之年。全市卫生计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按照市委关于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统一部署,以召开全市卫生与健康大会为契机,以推进“健康长沙”建设为总揽,以打造区域性卫生健康中心为目标,以打造“转作风、优服务”主题活动“升级版”为抓手,着力深化卫计资源配置改革、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提升基层服务、公共卫生、医院发展和计生工作质量和水平,进一步优化运行机制、强化发展支撑,努力实现全市卫生计生事业跨越发展,确保全市卫生计生工作走在全国、全省前列。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促进卫生计生资源深度融合
(一)优化卫生计生资源配置。重视基层基础,突出资源整合,进一步推进各级妇幼保健、计生服务和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资源的深度融合,以及基层卫生计生公共服务政策、项目、资金的统筹整合,进一步完善基层工作网络和服务体系。
(二)强化卫生计生规划引领。落实《长沙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长沙市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年)》等规划要求,着力谋划好支撑事业发展的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和重大政策,切实强化规划统筹和引领作用,促进资源布局的优化和服务体系的完善。
二、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三)加快形成分级诊疗就医模式。启动实施全市第二批医联体建设,切实强化和规范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探索开展联合病床、无缝托管、专科联盟、远程医疗等方式,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有效下沉,构建完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四)积极开展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以老年人、孕产妇、儿童等重点人群和残疾人、低保户、计生特殊困难家庭等弱势群体为服务对象,以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疾病和严重精神障碍疾病为服务内容,在城市社区推行服务团队契约式服务,在农村村居推行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进一步健全激励机制,规范操作流程。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60%以上,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服务覆盖率达100%。
(五)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巩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效,进一步提升县域内就诊率。制定完善现代公立医院管理制度指导意见,健全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立医院政府监管、民主管理和社会监督。深化公立医院编制人事制度改革试点。推进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实施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
(六)建立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推进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探索跟标采购。督促医疗机构做好国家基本药物优先配备使用工作,督促各区、县(市)和二三级公立医院落实低价药采购使用政策,积极协调解决医疗机构应急、短缺药品的采购,提高基层特别是农村边远地区药品配送到位率。强化药品监管考核工作。
(七)加快推进健康产业发展。推动建立健康产业发展管理体系。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发展儿科、精神科、老年护理等薄弱的专科医疗机构,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检查、消毒供应和血液净化机构。启动市级医养结合试点项目,以多种形式实现医养融合发展。完善健康服务业统计制度。
(八)统筹推进其他各项医改工作。调整成立全市医改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充实工作力量,统筹推进“三医”联动;协调市发改、财政、医保等部门,做好医疗服务价格监测与动态调整、补偿资金核查与下拨、医保支付总额控制机制完善与实施等工作。
三、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
(九)抓好计生机制构建和考评改革。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的制度底线。逐级成立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加大综合决策和统筹协调力度。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推动建立与全面两孩政策相适应的新型人口文化。统筹卫生计生资源,稳定和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和队伍。规范县、乡、村、组计划生育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构建鼓励按政策生育的制度体系。落实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和多孩生育加速审批,积极推进“一次登记、全程服务”。科学制定考评方案,严格实行层级考核,全面加大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力度,严防思想滑坡、管理脱节、工作断层。
(十)全面改善妇幼健康服务。以市和区县(市)均建设1所政府举办的标准化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为目标,市妇幼保健院按照“东拓西进、覆盖全市、完善网络、提升能力”的思路,加快推进原址拓建项目建设,并在湘江新区建设1所妇女儿童医院;天心、芙蓉、岳麓、开福、雨花五区重点加强妇、产、儿科(新生儿科)临床科室建设,长沙县、宁乡县加快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望城区、浏阳市全面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构建以市妇幼保健院为龙头,区县(市)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为支撑,乡镇(街道)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为纽带,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为网底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全面落实妇幼健康“十免十优”服务,强化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完成农村适龄妇女“两癌”检查83839人、孕妇免费产前筛查84990人。加强孕产妇、新生儿危重救治网络建设,畅通急救绿色通道。建立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床位资源共享和使用情况定期公布机制,落实免费计生基本技术服务、爱心助孕特别行动、围更年期取环、青少年生殖健康关爱等服务项目,做好免费新生儿耳聋基因筛查项目。
(十一)优化计生家庭发展服务。深入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落实“三优两免一陪”服务。规范计生特殊家庭全程关爱服务体系,推动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信息档案系统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一对一联系人制度。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发挥首批全国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示范市的引领带动作用,广泛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拓展实施“新家庭计划-家庭发展能力建设”项目,开展科学育儿、养老照护等试点。
(十二)推进流动人口管理。进一步加强示范创建、重点治理、协同管理、区域协作,探索卫生计生系统信息资源、部门政策和服务力量整合,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覆盖城乡、均等普惠的均等化工作机制。做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统计,开展流动人口数据清查和核查工作,加强流动人口队伍建设。继续以“委内一盘棋”和“系统一盘棋”机制为依托,加强流动人口政策宣传和健康知识普及,深化服务项目创新探索,构建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套餐式”服务机制,开展流动人口关怀关爱活动,深化流动人口精准帮扶行动。
(十三)加强计生协会工作。抓好县、乡、村协会换届和县以上计生协会“参公、入序、三定”工作。全面推进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开展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区县(市)、乡镇(街道)、社区(村)创建活动。扎实开展计生协会项目建设工作,以项目管理方式,改革创新计生服务管理机制。切实做好生育关怀、精准关怀计生特殊家庭等工作,积极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健康长沙-生育关怀携手行”协会会员日主题活动,提高全民健康素养水平。
四、加强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十四)优化基层资源布局。围绕每个乡镇(街道)一所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村(社区)一所卫生室的目标,从2017年开始,启动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新的三年行动,力争两年内实现乡镇(街道)、村(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三年内实现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成“群众满意”医疗机构目标。加快乡镇中心卫生院提质改造,达到二级医院标准。组织开展医疗救助专项扶贫工作,全面完成85个贫困村村卫生室的标准化建设任务。
(十五)优化基层运行机制。规范基层医疗机构名称、职能职责,加强依法执业等工作。深入开展创建“群众满意基层医疗机构”,力争2017年底创建通过率达40%以上。扎实做好基本公共卫生工作,优化服务项目,扩大服务覆盖面,努力为城乡居民提供优质的卫生与健康服务。积极配合省卫计委开展基层卫生信息系统3.0版升级和试点工作,促进基层卫生信息化建设和应用。
(十六)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培训,组织安排100名基层医疗机构妇产、儿科、康复等专业技术人员到上级医院免费进修培训。落实乡村医生补偿、养老、培训相关政策,采取整体购买乡村医生责任保险形式,推进建立乡村医生风险分担机制,加强乡村医生健康管理、适宜技术、基本公卫、中医药基本知识技能培训等工作。
五、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十七)开展健康促进行动。扎实开展城乡居民健康促进行动,进一步完善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体系。办好《健康长沙周报》,开展“健康大讲坛” “五进”活动和中小学校“小手牵大手”健康教育。切实履行疾病防控、卫生应急、妇幼保健、血液管理、综合监督等公共卫生职能,努力推动城乡居民主要健康指标显著改善。
(十八)抓好重大疾病防控。完善防病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工作机制、保障机制,加强疾控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切实抓好热点、新发传染病防控,巩固艾滋病、结核病、疟疾等传染病监测预警和联防联控,确保不发生急性传染病暴发疫情。全面加强预防接种工作保障。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为手段,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效能。加强慢性病、精神病、职业病等疾病管理。加大查、灭螺力度,加强人、畜传染源控制,提升血防机构服务能力。
(十九)加强卫生应急能力建设。着眼省会城市的承载功能、群众需求等方面的特殊性,力争启动市公共卫生中心二期建设,并加强省市共建和协调联动,推进公共卫生救治中心、120应急救援中心、血液中心、医疗纠纷调解中心等“四个中心”建设。落实《长沙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加强120应急救治能力建设,提升卫生应急整体功能和综合能力。
(二十)加大综合监管力度。切实加强基层执法体系建设,进一步转变市、县、乡、村各级执法机构职能,提升基层业务能力,实现监督重心下移。加强监督执法信息化建设,整合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建立大数据平台,建立行政处罚软件系统,推行不良医疗信息记录、执业信息公示、处罚信息公示、消费预警等制度。建立医疗监督执法与临床质量控制中心联动工作机制,拓展监督执法专业深度。重点加强口腔、妇产、皮肤泌尿和医疗美容专业等监管。加强消费警示发布,提高公众防范意识。建立农村饮用水、医疗污水等工作部门联动机制。加强涉刑案件司法移送力度,提升执法效力。
六、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十一)加快重大卫生项目建设。以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中心城市”、打造“健康长沙”的目标为指引,落实卫生规划,加快项目建设。继续推进长沙卫生职院新校区及附属医院、市中心医院医疗综合楼(含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市一医院新住院楼、市四医院滨水新城院区(一期)、市口腔医院科教楼等项目建设和管理,推动市口腔医院河西分院、市口腔医院五一路院门诊楼装修改造和市妇幼保健院扩建项目建设。
(二十二)增强医疗科研创新能力。在全市遴选4-5个学科作为市级医学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做好长沙市20个医学重点专科(特色专科)建设项目的终期评审工作。做好医学研究所的评审验收,在全市重点建设3-5家医学研究所。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医院新进本科以上医疗人员参培率达100%,二级以上其他医院达70%以上。加强卫生高等职业教育,提高教学质量。努力搭建国内外医学交流平台,加强与国内外顶尖医疗卫生机构交流与合作。强化生物安全督查,防范生物安全事故发生。
(二十三)优化医疗管理服务。探索医院现代管理制度,进一步推进人事薪酬、后勤服务、招投标采购、成本核算等制度改革,强化医院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医疗质量控制体系,新成立2-3个医疗质控中心,扩大质控覆盖范围。进一步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提升护理服务水平,落实便民惠民措施。继续实施医院等级评审和医疗机构巡查工作。完善医疗纠纷调解和处置长效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做好重大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和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服务工作。
七、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
(二十四)完善中医药发展机制。加强《中医药法》的宣传力度,制定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适应中医药发展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统筹推进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强化基层中医服务区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推动医保支付、绩效考评等有利于中医药发展的政策落地。
(二十五)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大市中医院建设和发展力度,积极争取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项目,打造省会城市中医特色鲜明的综合性医院。继续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现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建设全覆盖。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名院名科建设,在各区县支持和发展1-2个基层特色中医基地或中医专科建设,支持3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加强中医科建设。开展全省和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验收。全面推行高血压、糖尿病、孕产妇等人群的中医药健康管理试点。
(二十六)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继续组织实施长沙市第二批中医药专家经验传承工作。加强城乡基层医务人员中医药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组织长沙市名老中医馆开展基层中医骨干医师培训、轮训工作。发挥市县适宜技术培训基地作用,以区县(市)为单位组织开展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
八、加强卫生计生政风行风建设
(二十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四种意识”,促进领导班子科学发展。重点提升基层党建水平,抓好党务骨干培养,完善基层党建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着力解决个别党组织运行不规范等问题。夯实党员质量,推进创先争优。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推进党员志愿服务,做好精准扶贫、“一推四公开”等联点村帮扶工作。营造统战良好氛围,拓展与党外人士交流沟通平台,加强市管民营医疗机构党组织建设,着力解决全系统社会及“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滞后问题。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制度要求,全面推进党内监督,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纪律审查工作,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持续推进专项整治,常态长效纠治“四风”问题,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不断加强机关党委、离退办、妇工委、工会、团委组织建设。
(二十八)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深入开展“转作风、优服务”升级版主题活动,推出一批新的服务便民实事举措,提升卫计系统形象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以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为重点,持续开展行风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实行行风一票否决。建立健全行风监督管理体系,发挥等级医院评审、医疗机构巡查等载体作用,开展明察暗访,督促整改落实。全面落实抗菌药物专项抽查、高值耗材合理使用管理等制度。切实加大卫生计生服务中不良行为与典型案件的查处力度,畅通投诉渠道,加快行风类信访投诉件办理。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和正面典型宣传力度。
(二十九)全面提升政务工作水平。加强调查研究,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利用信息化手段,完善常态的督查考核机制。建立重大事项通报制度和重点任务台账,实行销号式管理,推动重大决策落到实处。加强文件、会议规范管理。推动政务信息化。加强政务信息和政府信息公开。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
九、强化卫生计生综合保障能力
(三十)强化法治建设。开展合法性审查和公平性审查,对新拟发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合同和其他政策措施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加强依法行政,定期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做好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建立医院法治建设报告制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三十一)强化投入保障。积极争取政府财政投入,探索建立各级政府专项资金逐年增长机制。充分利用国家发改委、国家开发银行对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建设的金融支持政策,创建投融资平台,创新投融资方式,通过国家开发银行长期低息贷款,重点解决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历史债务和基层医疗卫生、公共卫生服务、妇幼体系建设等方面重大问题,加快完善我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尤其是专项经费和财务核算管理。完成医院经济管理信息系统上线运行。2017年7月前全面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
(三十二)强化人才引进培养。出台医疗卫计人才招、引专项支持政策,加强尖端技术人才引进。利用优质医疗资源,促进专业人才尤其是高端专业人才培养。落实“3635”人才引进计划和科教兴医“25111”战略,重点做好产科、儿科等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加大全科医生、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乡村医生本土化等招录培训力度。
(三十三)强化信息化手段。开展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第二期建设。开展基于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的数据运用,为基层医疗机构、各级医院监督管理工作提供数据分析。推广居民健康卡在诊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疾病控制、血液管理、妇幼保健等业务中的综合应用。
(三十四)强化宣传引导。围绕“健康长沙”和人口均衡发展开展政策解读、高层倡导和社会动员等主题宣传。健全宣传机构队伍建设,加强医院文化建设。加强全市卫计系统先进典型的培养、挖掘和宣传、推介,树立卫计系统良好形象。建设健康文化宣传阵地,打造宣传品牌。建立健全舆情监测、预警和快速应对机制,提高舆情处置能力。
(三十五)强化行业安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机制和“三个必须”的要求,认真落实《长沙市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和领导带队督查,提升安全保障水平。大力推进“平安医院”建设,扎实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绩效考核工作。落实医疗机构消防九项规定,强化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创新信访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方式,维护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平安稳定。
(三十六)强化文明创建。2017年是全市文明创建的“大考”之年,也是“复查保牌”的关键之年。全市卫生计生系统文明创建工作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扎实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及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细化创建目标,落实属地责任,履行主体责任,确保文明创建常态化开展,进一步推动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言行优雅的卫生计生窗口文明单位创建,为建成“健康长沙”提供有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