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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人工耳蜗项目筛查工作的通知

皖康复办〔2017〕1号 各市及省直管县残联、康复工作办公室:为顺利完成人工耳蜗项目筛查及手术救助任务,根据《关于下拨2016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残疾儿童康复补助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皖残联办〔2016〕91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定点筛查机构人工耳蜗项目定点筛查机构为省残疾人康复研究中心、安庆市残疾人康复研究和辅助器具服务中心。其中安庆市、黄山市、池州市、铜陵市和宿松县的申请救助儿童在安庆市康复研究和辅助器具服务中心进行现场初筛,其余各市县申请救助儿童在省残疾人康复研究中心进行现场初筛。现场初筛具体事宜由筛查机构安排,请参加初筛的各市县服从筛查安排,做好家长的组织安排工作,顺利完成现场初筛。二、定点医院及复筛、手术安排人工耳蜗项目的复筛及手术由安徽省立医院和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两家定点医院完成。安徽省立医院承担亳州市、阜阳市、蚌埠市、六安市、宿州市和芜湖市受助儿童的复筛和手术;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承担合肥市、安庆市、滁州市、池州市、淮北市、淮南市、黄山市、马鞍山市、铜陵市、宣城市、广德县和宿松县受助儿童的复筛和手术。三、手术补助经费拨付1.植入人工耳蜗及康复训练标准。根据皖残联办〔2016〕91号文件精神,人工耳蜗项目补助标准分为8.85万元/人和2.7万元/人。8.85万元/人经费包含人工耳蜗购置及手术、康复训练补助;2.7万元/人经费仅包含手术及康复训练补助(人工耳蜗产品已由中国残联提供)。2.按8.85万元/人标准实施的植入人工耳蜗及康复训练项目,按照我省新农合相关政策(参保对象植入进口人工耳蜗手术项目实行最高定额17万元,新农合报销比例70%,个人自费30%),由各市县残联将手术儿童个人自费部分按照每人5.1万元标准拨付至定点手术医院。3.按2.7万元/人标准实施的植入人工耳蜗及康复训练项目,人工耳蜗植入手术经费由各市县残联拨付至定点手术医院,支付标准为人工耳蜗植入手术任务数每例1.2万元(含手术和调机经费)。4.补贴手术经费须于2017年3月底前拨付至定点手术医院;拨付经费时必须注明用途,标注“残疾儿童耳蜗手术经费”字样,便于医院对账,并将转账凭证复印件传真至省人工耳蜗康复项目办公室备查。2016年人工耳蜗项目两种补贴方式具体任务指标分配名单由各市县残联自行确定,并报送至省人工耳蜗康复项目办公室。四、有关项目实施单位联系方式及银行账户1.安徽省人工耳蜗康复项目办公室联系人:沈谊电  话:0551-65617435(传真)2.安徽省立医院联系人:薛贵芝 0551-62283279户  名:安徽省立医院开户行:工商银行合肥四牌楼支行账  号:1302 0101 0902 4927 9933.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联系人:张琼 0551-62922001户  名: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开户行:建设银行合肥贵池路支行账  号:3400 1454 5080 5000 7306五、康复训练经费拨付人工耳蜗项目康复训练经费按照皖残联办〔2016〕91号文件要求拨付至各定点康复机构,支付标准为人工耳蜗任务数每例1.5万元。六、关于人工耳蜗现场初筛的注意事项1.前来筛查的受助儿童须符合以下条件:双耳配戴助听器;双耳外耳道无畸形,双耳外观正常;无明显智力发育障碍;不患有脑瘫;以筛查当天计算,受助儿童年龄为1-18岁以内;7岁以上受助儿童须开具普通学校就读证明及成绩单。2.前来筛查需携带:受助儿童家庭成员户口本;监护人(父母)身份证;双耳助听器(2只);一寸近期照片3张;家庭收入证明(须注明“年人均收入X元”);做过的全部听力学检查报告单(没有可以不带),如做过影像学检查,请携带片子和报告单;前来筛查的受助儿童须有2位家长陪伴,自行准备笔和纸以便家长培训考试。3.安徽省人工耳蜗康复项目办公室设在安徽省残疾人康复研究中心;各市县具体筛查时间由两家定点筛查机构负责通知。  安徽省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201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