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年08月25日 来源:重庆市政府信息公开网 浏览次数:3513
一是建设精神病人医疗救助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医疗救助与医疗保险制度的人员信息、就医信息和医疗费用信息的信息共享,实施医疗救助与医疗保险“一站式”同步结算。
二是出台认定办法,对低保、民政建档以外的因病致贫的重性精神病患者,列入重大疾病住院救助,实施个案管理,最高救助比例达80%。
三是救助范围扩大至相对困难精神残疾人员,服药救助由每人每年800元提高到1000元,今年已送医救治流浪精神障碍患者79人,152人,住院救治医疗费用支出220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