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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隆县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需知

一、所需材料
  (一)申请表(一式一份)。
  (二)身份证、户口簿(本人页、户主页、增减页)、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三)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退休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
  (四)失业人员提供就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灵活就业人员提供证明材料。
  (五)进厂录取通知书和解除劳动关系通知(分别在社保局、就业局、人社局、档案局及主管部门查询档案后复印加盖鲜章)。
  (六)近期一寸彩色登记照片2张。
  (七)建设银行营业部(县政府斜对面)签订代扣代缴协议书。
  二、相关政策
  (一)一档参保不建立个人账户,二档参保从缴费的次月起按规定划拨个人账户。
  (二)一档参保只能办理4种重大疾病门诊,二档参保可办理21种特殊疾病门诊(含一档参保的4种重大疾病)。
  (三)参保缴费按年缴纳,退休人员可选择一次性缴费。连续缴费满12个月,从第13个月起享受医疗待遇(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在3个月内接续关系除外)。
  (四)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其中本人实际缴费年限必须满10年。缴足最低缴费年限未退休人员继续缴费至退休,缴足本人最低缴费年限已退休的人员,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大额医疗保险按社平工资的1%继续缴纳)。
  (五)2004年12月31日前的符合国家规定连续工龄可视同医疗保险缴费年限,2004年12月31日以后的以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六)参保人必须在每年12月20日前缴存次年医疗保费。若未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系统将在次月1日自动封锁待遇,欠费在3个月内补齐的,欠费期间的医疗费按规定支付待遇;超过3个月补齐的,欠费期间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医疗保险待遇从再次缴费之月的第13个月起开始享受。

参保缴费标准及人员类别

  一、2016年缴费标准
  (一)灵活就业人员(含大额):一档2132.4元/年,二档4691.28元/年。一次性缴(10年):一档28428元,二档62541.60元。
  (二)单、双解及关闭破产集体企业退休(享受财政补助人员,含大额):一档672.96元/年,二档3231.84元/年。一次性缴(10年):一档9571.20元,二档43684.80元。
  注:1、“单解人员”: 国有企业下岗分流人员在1998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因非本人原因(辞退、开除不纳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
    2、“双解人员”: 国有企业下岗分流人员在1998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因非本人原因(辞退、开除不纳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后协议期满,按时与再就业服务中心终止协议并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
    3、关闭破产解体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退休人员,指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在关闭破产解体时,按照法定条件、法定程序退休,并已纳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支付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渝人社发〔2009〕45号)。
  二、温馨提示
  (一)为确保参保的医疗待遇,建议在待遇等待期内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
  (二)参保人资料交齐后应及时在签订代扣协议的银行卡上缴存当年医疗保险费。
  (三)医保卡在待遇等待期内其个人账户只能在药房使用,如果在药房不能正常使用需要做关联业务(关联业务电话77728238)。
  (四)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人员不能参加医疗保险,待领取完之后在参加。
  社保服务热线: 12333 77722532
附件:1、集体企业退休人员补贴流程.xls
2、关闭破产解体集体企业退休人员以个人身份.doc
3、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参保资料告知书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