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年02月23日 来源:陇南市政务服务网 浏览次数:3100
所需材料
门诊发票,邮储银行账户
受理条件
鉴定通过的市直单位及驻武单位职工
办理程序
提交材料→审核→局务会研究→发文→拨付
相关文章
标题:关于调整甘肃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政策的通知
标题: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甘肃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政策的通知
标题: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2018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