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年09月21日 来源:湖南省民宗委 浏览次数:3733
9月19日,湘西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服务合同正式签约,标志着湘西州统一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启动实施,该州医保体系建设从“病有所医”向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迈出了关键一步,为助推精准扶贫迈出了实在的一步。
据《湘西自治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群。实行城乡统筹、政策联动,统一政策、统一组织实施、统一筹资标准和补偿范围等。全州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24元(个人不需另行缴费)。全州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0000元,低保困难群众补偿起付线为5000元。对参保、参合人员一个自然年度内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费用分四段累计补偿:3万元(含)以内部分报销50%,3万元以上至8万元(含)部分报销60%,8万元以上至15万元(含)部分报销70%,15万元以上部分报销80%,年度累计补偿金额不超过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