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年02月20日 来源:嘉峪关市政务服务网 浏览次数:2796
办理机构 | 机构名称:市人社局 地址:和诚西路 邮政编码:735100 联系人:朱英娟 联系电话:0937-6789728 | 受理范围 | 个人 |
监督投诉电话 | 0937-6789707 | 办理时限 | 15个工作日 |
网上办理 | 网上查询 |
所需材料
一、在本市享受以上三种重症慢性病待遇的转院人员
1.门诊发票(加盖医院公章);
2.门诊费用明细清单(加盖医院公章);
3.疾病诊断证明;
4.转院审批表;
5.身份证复印件;
6.慢性病本个人信息页复印件。
二、办理了异地居住的患有以上三种重症的慢性病患者
1.门诊发票(加盖医院公章);
2.门诊费用明细清单(加盖医院公章);
3.疾病诊断证明;
4.异地居住审批表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
受理条件
患有恶性肿瘤放化疗、晚期肝硬化、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的办理了异地居住退休(职)人员或在本市办理了重症门诊慢性病的转院人员,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因为以上三种重症慢性病发生门诊费用
办理程序
1.在医保大厅8号窗口提交门诊报销材料;
2.工作人员审核报销;
结算中心审核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