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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2016年重点民生实事“重性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程”项目工作完成情况的公告

按照常绩办发〔2016〕1、2、3、4号文件指标要求及精神,现将常德市卫计委2016年度重点民生实事“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救治救助工程”项目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救治救助对象

1.公安机关及人民法院作出强制医疗决定的贫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

2.有肇事肇祸行为或危险性评估在3级及以上,且家庭贫困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

3.关锁及流浪重性精神疾病患者。

二、项目资金额度及标准

1、救治救助经费: 贫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经过三项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补助后的个人自付费用按平均每人5000元的标准给予专项补助,省级财政负担70%(3500元/人)、县级配套30%(1500元/人)的方式进行补偿。

2、改扩建经费:根据省卫计委、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和省公安厅等单位批复核定的任务量,今年省级财政按照每家290万元的补助标准补助桃源县精神病医院、汉寿县精神康复专科医院用于改扩建工程,不足部分由当地自筹解决。

三、项目完成情况

     1、救治救助重性精神疾病患者930人,完成全年任务101.09%;

     2、改扩建精神卫生服务机构2家。桃源县精神病医院、汉寿县精神康复专科医院2家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改扩建工程按上级项目工作要求全部完工,任务完成进度100%。

     3、举报电话:0736--770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