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9日 来源:抚州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4196
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的待遇再次提高,为了扩大居民大病保险享受范围,大病保险待遇再次提高。“一低”是指降低大病保险二次补偿的起付线由之前的2.5万元下调到1.5万元。
一高:提高封顶线
“一高”是指提高了大病保险的最高封顶线,由之前的25万元提高到30万元,我县将居民大病保险并入医疗保险制度,形成全省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保障体系。现在,城镇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可达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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