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8日 来源:长沙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3736
(一)全面落实中央聚焦精准的扶贫工作要求。按照“两不愁三保障一高于”的脱贫标准和“六个精准”、“五个一批”的扶贫要求,坚持把“精准”二字贯穿到扶贫的全领域、全过程。一是做实精准识贫基础工作。通过建档立卡“回头看”、数据清查与修正,进一步核实了贫困状况和致贫原因,共清出不符合要求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5982人,新纳入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20256人。二是完善精准施策的政策体系。构建具有长沙特色的“2+14”精准扶贫政策体系,由相关市领导牵头、有关部门具体负责,扎实开展了产业扶贫、易地搬迁、危房改造等14项专项扶贫工作,有效解决了一批制约贫困村、贫困户脱贫的关键问题。产业扶贫方面,落实专项资金6700万元,铺排产业扶贫项目330多个,预计带动2.5万户贫困户实现增收脱贫。易地扶贫搬迁方面,为3383名符合搬迁安置条件的贫困人口规划建设安置点9个,已开工3个,已建成1个,预计今年可安置800余户,惠及群众1100多名。教育扶贫方面,特困家庭学生扶贫助学覆盖率达100%,职业学历教育扶贫补助实现应补尽补。兜底保障方面,将34197名符合要求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农村低保或五保范围,低保补助标准提高至450元每月。医疗救助方面,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医疗保险参保率均达到100%,贫困户大病保险补偿起付线降低50%。就业培训方面,贫困家庭子女参加雨露计划培训比率达100%,实现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20993人。三是创新精准发力的扶贫模式。宁乡县首创“千手”系列易地扶贫搬迁模式,通过实施四个“千手工程”,让贫困户迁得出、留得住、过得好,获得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副组长韩俊高度评价。全面推广以土地合作经营为基础的产业扶贫模式,引导贫困户以土地经营权入股村级土地合作社,采取“保底分红+二次分红”的方式分享产业发展红利。全市村级土地合作社总数超过200家,带动超过40%以上的贫困户通过产业扶贫实现增收,获得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袁纯清等领导的高度肯定。积极推行“互联网+”电商扶贫,浏阳市建设村级农村信息服务站401个,宁乡县发展农村淘宝电商服务点42个,有效拓宽了贫困户依托互联网创业增收的渠道,得到农业部副部长余欣荣等领导的充分肯定。
(二)健全完善扶贫工作体制机制。坚持务实、精准、高效的原则,不断建立健全扶贫攻坚的体制机制。一是构建大扶贫工作格局。成立炼红书记任组长、衡华市长任第一副组长的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组建14个由分管市领导牵头的专项扶贫工作组,明确35个市直部门的脱贫攻坚责任,四县市区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形成了统筹领导、协调联动的大扶贫工作格局。二是建立扶贫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市县两级共安排财政扶贫专项资金1亿元,通过实施14项专项扶贫工作整合部门资金约8.5亿元投入贫困村、贫困户扶贫工作。三是健全扶贫队伍培训机制。共举办产业扶贫、驻村帮扶等专题培训班165期、1.7万人次。四是完善扶贫政策宣讲机制。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长沙精准扶贫在行动”专题,在市、县主要媒体开设精准扶贫专栏,于“10.17”国家扶贫日期间组织开展政策大宣讲活动,动员帮扶干部进村入户开展政策宣讲,编印发行《长沙市精准扶贫政策汇编》,形成了立体式的扶贫政策宣传网络。
(三)持续深化结对帮扶工作。坚持把精准扶贫对口帮扶作为推进脱贫攻坚的重要抓手,在全市掀起持续的扶贫帮困工作热潮。据不完全统计,市、县领导到所联系贫困村调研指导或召开现场会187次,帮助贫困村、贫困户协调扶贫资金项目超过1.5亿元,各驻村帮扶工作队共协调解决贫困村、贫困户脱贫具体问题3.2万个。一是按照全覆盖的要求组织开展结对帮扶。组建85个驻村帮扶工作组,选派255名工作队员驻村帮扶,安排85名年轻干部到省定贫困村挂职第一书记,组织各级党员干部与贫困户开展结对帮扶,做到每个省定贫困村都有联点领导、后盾单位和驻村工作队,每个贫困户都有具体帮扶责任人。望城区对辖区所有行政村都派驻了工作队,宁乡县要求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对贫困户进行全面走访,确保了帮扶工作的全覆盖、无死角。二是坚持“一对一”提升帮扶质量。严格落实“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的精准帮扶工作要求,逐村逐户制定脱贫方案和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实行挂图作战,确保了帮扶措施的精准有效。三是突出长效性推动帮扶由“输血”向“造血”转变。以培育产业、促进就业为帮扶重点,注重发挥贫困人口脱贫的主动性和主体作用。在衡华市长的亲自指导下,市政府办公厅、市国土局、市林业局帮扶长沙县金井镇蒲塘村77户贫困户发展黄桃、锥栗和绿壳蛋鸡养殖产业,带动贫困户年均增收约5000元。
(四)层层压实脱贫攻坚责任。一是逐级明确责任任务。市、县、乡、村逐级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将任务分解到单位,责任落实到个人,切实强化各级党组织精准扶贫领导责任、县乡扶贫攻坚主体责任、相关部门工作责任和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二是完善考核评价体系。把精准扶贫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目标管理考核范围,针对各专项扶贫工作组、区县(市)、省定贫困村和驻村帮扶工作队分别制定了考核办法,形成了严密的考核体系。三是加大督查问责力度。将精准扶贫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重点督查清单,采取市级随机抽查与区县(市)全面督查的方式,分别于7月和9月组织开展2次专项督查,配合省扶贫办开展2次抽查。建立精准扶贫约谈问责制度,有效推动了扶贫攻坚的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