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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计生委 市发改委 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绍兴市加强儿童
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卫生计生局、发改局、教育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 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卫生计生委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方案》(浙卫发[2016]48号)精神,强化政府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的责任,进一步促进我市儿童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市卫生计生委等五部门结合我市实际,制订了《绍兴市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绍兴市卫生计生委             绍兴市发改委 

  绍兴市教育局     绍兴市财政局     绍兴市人力社保局

2016年11月24日

绍卫计发〔2016〕+189号(关于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