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政策指南> 民政> 浙江> 湖州市> 标题:长兴县“四到位”做好医疗救助工作

长兴县“四到位”做好医疗救助工作

为切实做好医疗救助工作,县民政局坚持“四个到位”,确保这一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一是政策宣传到位。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加强对医疗救助政策的宣传,让群众了解政策、知晓政策,为做好医疗救助工作奠定了基础。二是深入调查到位。民政局社救科工作人员会同街道、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对申请救助对象逐户上门调查,确保医疗救助对象家庭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三是沟通服务到位,审批过程中及时做好与困难患者的沟通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确保患者能及时得到救助。四是操作程序到位。严格按照《长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的程序,认真核查医疗救助对象的住院出院、详细核算支出费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精准救助。截止目前已救助城乡困难群众3277人次,支出救助资金561.75万元,充分发挥了医疗救助工作“托底线、救急难”的作用,群众反响较好,社会效益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