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年03月25日 来源: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浏览次数:3013
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是2013年我省实施的新的医疗保障制度,该项保障制度旨在进一步提高参合居民重大疾病保障水平,防止患儿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按照政策规定将20类大病列入新农合大病医保范围,包括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等严重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给家庭带来沉重负担的重大疾病,具体补偿办法是重大疾病医疗费用经新农合补偿后,对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出8000元的部分补偿比例为73%,8000元以内的合规医疗费用补偿比例为17%,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保险补偿每人每年最高限额为20万元。
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是严重危害儿童身体健康、影响儿童生长的重大疾病。由于病情复杂,医治风险高,一直是困扰患儿及其家庭的难题。随着医学技术的发展,手术治疗先心病的方法行之有效,能够完全治愈绝大部分的患病儿童,但其医疗费用之高使许多家庭难以承受,或者使已经接受手术的患儿家庭因承担高额医疗费而负担沉重,因病致贫、返贫。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纳入大病保险范围后,在泰安市妇幼保健院(市儿童医院)救治的患儿家庭的医疗负担得到大幅度减轻。
泰安市妇幼保健院是儿童先天性心脏病重点救治单位,2013年共有77名在该院就诊的患儿享受到了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大病补偿金额合计52.8万元,人均补偿6850元。大病补偿与新农合补偿合计,占医疗总费用的78.8%,患者家庭实际负担仅占总费用的21.2%。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的实施,对农村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家庭切实起到解困救急的作用,个人花费不足万元,就能完成先心病的手术医治,让患儿及家庭得到健康的保障、温暖的呵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