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年09月29日 来源:兴安盟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 浏览次数:3465
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盟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中区垂直管理单位:
经盟行署同意,现将盟卫生计生委拟定的《2015年兴安盟新型农村牧区医疗大病保险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兴署字[2015]107号-兴安盟行政公署关于批转《2015年兴安盟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大病保.pdf
相关文章
标题:锡林郭勒盟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转诊转院有关政策的通知
标题:锡林郭勒盟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20年医疗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标题: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