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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2015年度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救治救助工作流程

    一、开展排查。各县市区卫生局组织开展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排查,将疑似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造册。
  
  二、诊断认定。对排查出的疑似重性精神病患者,由各县市区卫生局向市第四人民医院提出诊断申请,市第四人民医院负责进行诊断认定。沅陵县、溆浦县、鹤城区、中方县、洪江市排查出的疑似重性精神病患者由本县的精神病医院进行诊断认定。各县市区将确诊患者及时录入“重性精神疾病基本数据分析系统”。
  
  三、确定对象。各县市区从确诊的重性精神病患者中按照市级下达的任务数确定救治救助对象,向其监护人发放《重点民生实事重性精神病患者救治救助申报、审批表》一式三份,由患者监护人填写好救治救助申报、审批表,经村、乡逐级审批上报至县市区卫生局。
  
  四、病人送治。各县市区卫生局组织将确定的救治救助对象送市第四人民医院进行救治救助,需提供以下资料:
  
  1、完成审批的《重点民生实事重性精神病患者救治救助申报、审批表》(一式三份);
  
  2、居民医疗保险本或新农合参保本;
  
  3、患者及监护人身份证;
  
  4、救治救助县级配套经费每人1500元。
  
  五、病人接收。市第四人民医院要认真做好收治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将救治救助对象的《重点民生实事重性精神病患者救治救助申报、审批表》签署意见并盖章,一份存档,一份返回县市区卫生局,另一份报市卫生局。
  
  六、救治救助。市第四人民医院要严格《怀化市重点民生实事“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救治救助工程”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开展救治救助工作,同时每月按时上报工作进度。市卫生局根据市第四人民医院救治人数和工作开展情况,将省级救治救助经费3500元/每人,予以拨付。
  
  七、其他事宜
  
  1、怀化市重性精神病救治救助项目工作办公室设市卫生局疾控科,联系人:赵宇,联系电话:0745-2257085,13874453142,邮箱:hhwsjjkk@sina.com
  
  2、怀化市第四人民医院设重性精神病救治救助项目工作办公室,联系人:刘凤,联系电话:13762916651,邮箱:1376642384@qq.com
  
  3、收款账户及单位。收款单位为怀化市财政国库管理局,市第四人民医院账户:580761470821,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分行。付款时请备注:怀化市第四人民医院。
  
  4、沅陵县、溆浦县、鹤城区、中方县、洪江市重性精神病救治救助工作分别由沅陵县精神病医院、溆浦县精神病医院负责。
  
  

怀化市卫生局
  
  201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