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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会员大病救助基金可开始申请

       昨天,记者从市总工会获悉,今年我市启动的工会会员大病救助基金已经开始申请。
  据介绍,工会会员大病救助基金旨在完善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减轻工会会员的医疗费负担。大病救助基金主要用于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内,救助自付医药费较大造成生活困难的工会会员。凡是符合救助条件的市区范围内的工会会员,可向本单位工会申请,并填写申请表,附上医保结算单、出院小结原件等材料。“申请的工会会员家庭经济困难的,并且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个年度内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后,其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医疗费自付部分(不含自理、自费项目)超过1万元的,或持低保证、低收入职工优惠证、残疾证(一、二级重度残疾),医疗费自付部分(不含自理、自费项目)超过5000元的。”市总工会相关职能部室负责人告诉记者,申请大病救助必须同时符合这些条件。
  救助额度将视申请人家庭困难情况、自负医疗费额度等因素综合而定。一个医保年度内,已参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申请人,救助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其他申请人救助额度一般不超过2万元。大病救助基金申请时间为12月底之前。(湖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