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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关于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城乡全覆盖的通知

关于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城乡全覆盖的通知

洛卫〔 2015 〕 64 号

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委、财政局:

我市自 2010 年启动农村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以来,为减少出生缺陷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发挥了积极作用。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省政府工作报告 2015 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洛政办〔2015 〕 18 号)要求,洛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洛阳市财政局决定自 2015 年开始,在全市推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城乡全覆盖,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要求

(一)项目目标。

总目标:建立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制度,让政策内计划怀孕夫妇都能享受到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工作目标:

1 .城乡计划怀孕夫妇优生科普知识知晓率达到 80%以上;

2 .城乡计划怀孕夫妇参加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主动性和

自觉性不断增强,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 80% 以上( 2015年度城镇达到 40% 以上);

3 .出生缺陷发生风险逐步降低,出生人口素质逐步提高。

(二)目标人群。

享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目标人群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城乡符合生育政策并准备怀孕的夫妇;

2 .夫妇至少一方具备本地户籍或夫妇双方非本地户籍,但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

(三)免费服务原则。

符合条件的目标人群每孩次享受一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需要再次接受检查的,可在医生指导下自费接受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计划怀孕夫妇,原则上在现居住地接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在现居住地结算,享受与户籍人口同等服务。

二、服务内容

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优生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等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见《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技术服务规范(试行)》(国人口发〔 2010 〕 31 号,以下简称《技术服务规范》)。

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要遵循科学规范原则和知情自愿原则。各级定点服务机构要严格按照《技术服务规范》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健康教育指南、体格检查指南、临床检验操作指南、妇科超声检查指南、优生咨询指南(详见《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系列服务五本指南的通知》(人口办科技〔 2010 〕66 号))等各项要求 , 认真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

三、服务机构

县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承担本辖区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规定各项服务。市计划生育科研所承担西工区、老城区、瀍河区、吉利区、伊滨区计划怀孕对象的检查;高新区的计划怀孕对象由涧西区计划生育服务站承担检查;龙门管委会计划怀孕对象由洛龙区计划生育服务站承担检查。

四、经费保障

(一)预算标准。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基本服务项目结算标准为每对夫妇每孩次 240 元,超出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基本服务项目结算标准的由县级财政承担。在此基础上,各县(市、区)还要结合实际工作需要,适当安排该项目实施的工作经费。

(二)资金来源。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 < 河南省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 的通知》(豫财教〔2010 〕 389 号)要求,该项目专项资金由各级财政按比例纳入财政预算安排。按照结算标准,我市栾川县、嵩县、汝阳县和洛宁县的农业人口检查所需资金由中央、省、市、县各按 80% 、 12% 、 4% 、 4% 的比例分级负担;我市其它各县(市、区,不含宜阳县)的农业人口检查所需资金由中央、省、市、县各按 50% 、 30% 、10% 、 10% 的比例分级负担。城镇人口检查所需资金在中央和省级配套资金下达之前,市、县(市、区,不含宜阳县)两级按照 30% 和 70% 比例负担,市级配套资金从2015 年部门预算项目调整解决。

(三)资金管理。 县财政总预算会计设立专账,分别核算上级财政拨付和本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资金拨付按照“当年全额预拨、次年考核结算、差额多抵少补”原则下达。

(四)专项资金结算流程:

1 .符合条件的对象,自愿申请参加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村、乡计划生育专职干部进行资格初审,县级人口计生部门核实确认。经核实后,由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发放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卡,同时建立相关档案信息。

2 .定点服务机构凭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卡核实服务对象身份,按规定为服务对象提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

3 .定点服务机构每月向县级人口计生部门报送检查人数和检查项目等情况,并提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经费报销单,经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复核、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县级财政部门五个工作日内将专项资金拨至定点服务机构。县级人口计生部门留存所有原始材料和单据,以备核查。

五、切实做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人口计生、财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部门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要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纳入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总体规划进行部署,切实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二)认真履行部门职责。 各县(市、区)人口计生部门具体负责本地项目组织实施,制订工作计划,协调出台保障措施,管理技术服务工作,开展人员培训,加强质量监管。财政部门负责做好专项资金的预算决算、资金的拨付等工作,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对全部资金进行严格监管。

(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折页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让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要充分发挥人口计生系统的网络优势,利用县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人口学校等场所,通过专题讲座、面对面咨询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向新婚和已婚待孕的夫妇普及优生科学知识,增强群众主动参与的积极性,提高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     

(四)加强项目监督管理。 县级人口计生、财政部门要加强工作监管,建立资格确认、免费服务、按例结算、监督检查的工作制度,据实结算服务经费,严禁弄虚作假。要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确保经费专款专用。对违反相关规定的机构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