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政策指南> 财政> 广东> 深圳市> 标题: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160062号建议的汇办意见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160062号建议的汇办意见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160062建议《关于提高医疗满意度的建议》收悉。经研究,我委汇办意见如下:

  一、关于设立疾病救助专项基金问题

  吴湜代表提出,建议政府设立专项基金,用以帮扶无钱看病的弱势群体。

  为解决市民医疗保障及救助问题,我市通过建立社会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满足了参保人的基本保障需求,并通过伤残军人等优抚对象医疗保险补助政策保障特定群体医疗需求。同时,2015年,我市设立了“深圳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救助对象主要是在我市发生急危重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综上,我市已初步形成了基本全覆盖、链条较为完整的医疗保障及救助体系,较好地保障了市民的基本医疗救助需求,已满足吴湜代表提出的建议诉求,暂无必要再设立专项基金。

  二、关于加大医院投入问题

  吴湜代表提出,建议政府应在财政允许范围内增加对医院的发展资金支持,使得医生这一专业人士安心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负责任地服务于每一位患者。

  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并通过部署“卫生强市”发展战略,实施“医疗卫生三名工程”,进一步完善了体系架构,不断提升医疗技术水平,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财政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建立公共财政体制框架的要求,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逐年加大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力度,如2013年,我市出台了《关于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实施方案》(深财规[2013]7号),明确了政府对公立医院的保障范围及方式,“十二五”期间全市医疗卫生投入达580.15亿元,是“十一五”期间的2.98倍,财政拨款支出占公立医院总支出的比例达20%,处于国内较高水平,较好保障了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经费需求。财政部门坚持转变机制与加大投入并重,积极保障公立医院的公益性,2014年,通过改革财政对市属公立医院基本医疗服务补助方式,设置年度发展系数,进一步提高了补助标准,各医院年度补助总额均高于改革前,既加大了对公立医院的投入,又较好地发挥了财政补助的引导作用。

  下一步,财政部门将继续按照公共财政和市区财政体制管理要求,根据经济社会和财力水平发展状况,逐步加大投入力度,创新体制机制,确保投入绩效。

  专此意见,此汇办意见可以公开。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