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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医疗救助

单位名称:三亚市民政局
项目名称:农村医疗救助行政审批项目
项目类型:承诺件
申报条件:一、《关于实施农村医疗救助的意见》 根据《民政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农村医疗救助的意见》(民发【2003】158号)2004年4月28日 第二点二、《三亚市农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农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三府【2005】58号)根据《民政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农村医疗救助的意见》特制定本实施办法。2005年5月24日印发 第三条
申报材料:填写申请表医疗诊断书医疗费用单据必要的病史材料已参加合作医疗规定领取的合作医疗补助凭证社会互助帮困情况证明
办理期限:3
工作流程:受理审核—建档—统计—办 结
审批(服务)依据:一、《关于实施农村医疗救助的意见》 《根据民政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农村医疗救助的意见》(民发【2003】158号)2004年4月28日 第六点二、《三亚市农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农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三府【2005】58号)根据民政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农村医疗救助的意见》特制定本实施办法。2005年5月24日印发 第七条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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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号:12819
特殊环节及时限: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