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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5年泉州市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泉卫计综〔2015〕92号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卫生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委直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2015年泉州市卫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泉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6月4日

 

2015年泉州市卫生工作要点

 

2015年全市卫生工作总的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福建重要讲话精神,省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和全省、泉州市医改及卫生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省卫生计生委的具体要求,坚持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中心,推进医改向纵深发展,加强医疗资源规划建设,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强化行业作风建设和监管,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卫生事业,为促进我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保障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做出新贡献。

一、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医改向纵深发展

(一)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落实《泉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全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在全面覆盖的基础上继续深化推进,认真做好7个国家级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总结推广石狮市、晋江市的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经验。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中药饮片除外)、耗材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推动建立各级财政对公立医院常态化、规范化的补助机制。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加强医院内部控费制度建设,完善绩效考核评价办法,优化医院内部运行管理,逐步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成立各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并监督落实。

(二)推进基层医疗机构新一轮综合改革。贯彻落实省、市进一步深化基层医疗卫生综合改革的意见。落实“一归口、三下放”政策,进一步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积极性。启动实施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进一步规范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加强30-40所卫生院服务功能,提升乡镇卫生院综合服务能力,开展“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推动以家庭为单位的医疗卫生签约服务制度。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逐步将乡村医生纳入执业医师范围,落实乡村医生社会保障政策,提高乡村医生收入水平,稳定乡村医生队伍。

(三)落实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有序推进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所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严格落实以省为单位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进一步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办法,做好第九批药品采购工作。逐步推行药品分类采购政策。推进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

(四)开展分级诊疗试点。探索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以慢性病管理为切入点,选择部分诊断明确、治疗方法统一规范的病种,开展慢病一体化服务模式的分级诊疗试点工作,通过“医院—社区”一体化管理,由医院向社区转诊并接受社区管理的慢性病患者。2015年要以县(市、区)为单位,每个县开展2-3个分级诊疗试点。鼓励以利益共享为纽带,建立医联体和“大手拉小手”的对口帮扶方式。完善医师多点执业政策,放宽多点执业医师职称限制,实行执业医师多点执业备案管理和区域注册。

(五)提高新农合保障能力。农村居民参合率继续保持在98%以上,各级政府补助标准不低于380元/人,鼓励经济条件好的县(市)加大投入,提高筹资水平。政策范围内门诊和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50%、75%左右。协助推动城乡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一体化,实现设区市统筹。按省里统一部署,实施外出务工人员和留守家属分别在居住地和户籍地参保参合制度,完善参合农村居民医保关系异地转移接续相关政策,实现省内出院即时结报。全面推进重大疾病保障工作,推进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业务以及经办新农合补偿业务。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实行差别化的支付政策。加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加强新农合基金监管,健全跨省就医费用核查工作机制。支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做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和医疗救助等制度的衔接。

(六)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办医。修订完善《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及港澳台资参与我市医疗健康产业的建设。创新帮扶模式,推行公立医院在医院管理、医疗技术、人才培养等方面对民营医院进行对口帮扶。重点跟踪扶持具有一定规模的非营利性社会办医机构。加大对在建和已获批民办医院的扶持力度,实行项目管理,促进项目落地。探索医疗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合作的新模式,促进医养融合。

二、强化规划引领,提升卫生事业发展能力

(七)科学编制“十三五”规划。全面落实“十二五”规划并做好终期评估。结合我市实际,抓紧编制“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组织实施行动计划,积极争取国家、省级有关部门支持我市重大医疗卫生项目建设。

(八)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发展优质医疗资源,优化环泉州湾核心区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全面落实《关于调整泉州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3-2015)的意见》,重点加强石狮市医院新院、晋江市医院新院等县级医疗机构和康复、精神、重症医学等专科建设,做好3个国家级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程试点县工作。做好市中医联合医院、市第三医院新院的搬迁启用工作,发挥投资效益和优质资源的辐射带动效应。加快市光前医院、医高专附属人民医院等预备重点项目筹备进程,筹建泉州市妇产医院。全年实现新增医疗机构床位2000张。推进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

(九)加强重点专科建设。推进第一批6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的扶持建设工作,以重点学科建设为抓手,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教学科研水平,争创国家级、省级重点专科。做好省、市科研课题的申报推荐工作,积极鼓励中、青年卫技骨干开展医学科研,培养卫生科研人才梯队,开展市卫计系统科研资助项目,鼓励扶持孵化一批卫生科研项目。

(十)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实施“百千万”卫生人才工程,加大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招聘力度,市直单位着力抓好高层次人才,县以下单位着重抓好实用人才的招聘、培养和引进。继续评选泉州市优秀健康卫士,促进一批学科带头人和优秀中青年技术骨干脱颖而出。加强基层卫技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探索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落实农村卫生人才补助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低年资医师岗位津贴、紧缺急需专业岗位补贴政策,改善卫技人员工作生活待遇,稳定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实施以“5+3”为主体、“3+2”为补充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衔接制度,加强继续医学教育监管。

(十一)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实施人口健康信息资源整合,加快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保障、药品供应和综合管理等六大应用系统的业务协同,推进我市居民健康信息系统区域平台升级为医药卫生综合管理区域平台。加强公立医院改革效果评价监测。积极推动智慧医疗数字化医院建设,探索以区域为单位实施远程医疗门诊信息系统建设,建立远程会诊中心。实施居民健康信息系统应用提升工程,尽快开放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网络查询,启动全市预约挂号平台、健康决策支持系统建设。启动居民健康卡与社保卡就诊一卡通的衔接。实施卫生应急指挥决策信息系统建设。推进医院出生、卫生防疫和流动人口信息共享,提升计生服务与管理水平。

三、加强公共卫生能力建设,做好重大疾病防控工作

(十二)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密切医防协作,强化疫情监测,加强人感染H7N9流感、中东呼吸综合征、登革热、麻疹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和应对工作。完善传染病治疗管理机制,各地要指定定点医院,做好艾滋病、结核病等传染病患者的治疗管理工作。加强传染病防治人员职业防护和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落实流动儿童疫苗接种管理和接种服务,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5%。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开展精神卫生综合管理示范区试点建设,提高重性精神障碍患者检出率、管理率和规范管理率。落实预防控制措施,达到基本控制地方性氟中毒和消除碘缺乏病目标。

(十三)加强卫生应急和重大活动保障。完善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健全部门、区域卫生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组织实施好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建设项目,加强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强化卫生应急演练和培训。稳步推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工作。协调做好重大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做好第一届全国青年运动会泉州赛区等重大活动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四)加强妇幼健康服务工作。按照“省选设、市县合、乡增强、村共享”原则,稳妥推进各级妇幼保健和计生服务资源整合,健全计生家庭健康服务体系,整合婚检与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施市委市政府“妇婴健康工程”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100个“爱婴哺乳室”,为10000名35-64岁农村妇女免费提供宫颈癌、乳腺癌检查。推进孕产妇、儿童保健和婚前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开展“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实时准确录入新生儿出生信息,加强助产技术执法检查,完善孕产妇、新生儿危重症转诊救治网络。扩大出生缺陷监测覆盖面,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防治措施。

(十五)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40元/人,新增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开展政府购买部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试点。落实乡村医生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保证承担任务的乡村医生同步获得相应的项目补助经费。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点联系县(市、区)的培训和指导。发挥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公室积极作用,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

(十六)加强食品和饮用水安全相关工作。扩大食品污染物、有害因素、食源性疾病监测覆盖面,监测点覆盖全市85%的县(市、区)。增加饮用水安全监测点,进一步做好农村饮用水取水和城市二次供水安全的监测,做好第一届全国青年运动会食品安全风险专项监测。配合省级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开展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清理、做好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

(十七)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促进工作。出台我市宣贯《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发挥爱卫会组织协调职能,推动各成员单位(部门)各负其责、协作配合,切实抓好改水改厕、病媒生物防制、卫生城镇创建、美丽乡村等年度工作任务,做好永春县、惠安县崇武镇国家卫生乡镇(县城)届满复审工作;启动全市新一轮(2015-2020年)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开展健康城镇建设试点工作。全力推动健康素养促进工作,推广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开展健康促进县(区)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控烟履约工作。

四、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卫生全行业管理

(十八)推进卫生法治建设。开展“六五”普法总结检查。进一步转变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职能,逐步实现从办医向管医疗卫生规划、医疗资源布局、医疗服务监管转变,确保行政管理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组织开展行政权力清理,向社会公布行政权力清单。协调推进《泉州市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办法》等法规规章的调研、修订和完善工作。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项目,做好已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街接和监管。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推进卫生领域信用建设,开展诚信医疗机构创建活动。做好机关效能、政务公开、信访、综治等工作。

(十九)加强医疗服务监管。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价医院制度,开展提高医疗质量专项活动,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体系、单病种质量控制标准。加强公立医院运行监控和成本核算,建立健全成本控制责任制度。实施“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三年行动计划”。推进临床路径管理,落实104种临床路径本地化、信息化,推动医疗服务流程标准化。继续开展优质护理,实施护士岗位管理。进一步完善公立医院用药安全管理和处方点评制度,采取处方负面清单管理、处方公开点评等措施,推进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建立健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加大门诊、急诊抗菌药物静脉使用管理力度。加强急诊急救服务体系建设,强化院前急救定点医院监督管理,开展急救知识宣教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的“五进”活动,提高居民急救知识水平。加强无偿献血和临床合理用血监管工作,开源节流,强化无偿献血招募和服务工作,开展血站核酸检测,保障群众用血安全。全面推进创建“平安医院”活动,落实医院治安防范和安全保卫主体责任。巩固完善“五位一体”医患纠纷预防处置机制,建立典型案例的分析和通报制度,提升我市医患纠纷的预防、处置工作水平,推进医疗责任险,完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

(二十)加强综合监督工作。整合基层监督执法资源,进一步深化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强化医疗机构和计生服务机构监管,开展医疗广告专项整治活动,建立打击非法行医长效监管机制。加强职业病、放射性疾病监测和医用辐射防护监测工作,建立完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质量管理体系。继续扩大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覆盖面,加强二次供水的监督监测工作。加强消杀类健康相关产品和餐饮具消毒服务单位的监管,做好放射卫生、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工作。

五、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促进中医药协调发展

(二十一)落实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机制和规划体系,推进公立中医医院改革。支持和鼓励中医医院拓宽服务范围,提供中医预防保健及康复服务。启动全国中医药先进市创建工作,制定《泉州市创建全国中医药工作先进市工作方案》,力争用2-3年时间,争创全国中医药工作先进市。

(二十二)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县级中医院建设。继续开展中医医院评审评价工作。加强各级中医重点专科建设与督导。继续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落实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政策。抓好第五批全国和第三批省级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建设省级名中医工作室。做好基层老中医药专家师承带徒工作。开展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引导中医人才下基层、进社区,提供家庭签约服务。加强中药院内制剂的临床协作与研发。

六、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树立卫生系统良好形象

(二十三)加快机构改革进程。优化整合卫生计生资源,实现组织、工作、文化、心理“四融合”,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做好卫生优秀文化建设。开展卫生管理干部岗位和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干部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二十四)加强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建立健全反对“四风”的长效机制。实施党建“强基固本”工程,常态化推进中央《条例》贯彻和“1263”工作机制建设,深化创建服务型党组织,建立健全委直属机关党组织,持续深化全行业文明创建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完善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约谈等工作机制,开展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严格把好选人用人关,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惩治腐败。加强卫生资金、预算执行监管和审计工作。

(二十五)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建好新闻宣传阵地,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的作用,做好医改政策解读。完善委机关新闻宣传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典型宣传挖掘与培育机制。大力宣传卫生系统先进典型,弘扬新风正气,传递正能量。

(二十六)加强援边援外和对台交流。落实援外医疗队管理有关规定,做好第15批援博医疗队组建、派遣工作。充分发挥对台独特优势,推动建立泉台卫生合作对接平台。继续做好援疆、援藏等工作。

(二十七)开展“提升医护人员综合素质三年行动”。从今年起,利用三年时间开展“提升医护人员综合素质三年行动”,促进我市医疗服务水平明显提高。要继续在全市医疗系统深入开展违纪收受红包专项整治工作。积极推行各项方便群众就医的便民惠民服务措施,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制定医疗机构巡查方案,认真做好二级以上医院群众满意度第三方问卷调查并进行问责。健全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共防共治机制,严肃查处收受药品、器械耗材回扣等行为,坚决纠正办医行医不正之风。完善医德考评和医师定期考核制度,严格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