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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卫生计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镇卫发〔2016〕1号

各辖市区卫计委、镇江新区社发局,江大附院、市直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委机关各处室:

现将《2016年全市卫生计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16年全市卫生计生工作要点

 

                      

 

 

镇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月28日

 

 

附件:

 

2016年全市卫生计生工作要点

2016年全市卫生计生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镇江视察时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国、全省卫生计生工作会议要求,在“保基本、强基层”基础上,着力突破重大体制机制改革;坚持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提高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不断完善分级诊疗制度;以落实全面二孩政策为重点,整合卫生计生管理服务资源,提升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能力,切实保障和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

一、精心编制“十三五”卫生计生发展规划

(一)认真做好“十三五”卫生计生各项规划编制工作。将“十三五”卫生计生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考虑,认真总结“十二五”规划的执行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和面临的挑战,围绕“十三五”卫生计生发展重大问题进行系统研究,谋划好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做好与国家、省规划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的衔接,编制好“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健康镇江”(2016-2020年)行动规划、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同时完成康复、精神、急救、儿童以及传染病防治等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各地按要求认真编制地方相关规划。

 二、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二)完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治理机制。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理顺公立医院管委会与医疗集团理事会的权责关系,建立统一、协调、高效、有序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院长负责制,建立社会多元化投资、医疗集团专业化管理、医院运行使用的“建、管、用”分离模式,促进医疗机构协调、可持续发展。坚持公益性和集约化导向,强化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和自主运营管理权,完善行业管理制度和多方监管机制,确保公益性发展方向。

(三)深化公立医院补偿运行机制改革。切实落实市财政局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指导意见》,加大对公立医院的投入,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符合规划和医疗资源配置要求的各项投入政策,持续化解公立医院债务。落实市物价局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的通知》要求,建立新型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和管理体系,有序解决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性矛盾,完善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

(四)探索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认真落实市编办等五部门《关于创新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的实施意见》、市人社局等三部门《关于深化我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试行编制外聘用人员总量由编制部门备案管理办法,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建立健全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和薪酬分配制度,激发医院运行活力,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五)健全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探索开展儿科、妇产科和慢性病人基本用药保障工作,推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实施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采取分类采购、省市联动方式和双信封制、带量采购措施,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完善短缺药品和不常用应急救治药品储备机制,加大保障供应力度;完善省市县联动、分级负责的监管工作机制,确保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采购配送使用各环节工作规范有序;推进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升服务和监管工作效能;探索药品耗材集团化招标采购供应模式,推进公立医院药品内外供应链改革,降低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和储存成本;强化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责任,鼓励医院处方外配,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价廉的医药服务。

(六)深化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落实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工作,以统筹地区为单位,人口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最低筹资标准提高到人均55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不低于425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稳定在75%左右。完善总额预算下按人头、按病种、按床日点数法付费方式,优化医保结算考核方式和指标体系,强化医政医保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医保对医疗服务的激励约束作用,引导医疗资源配置和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调整完善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政策,鼓励实行差异化补偿,开展新农合药品支付标准制定和试点,引导参合群众主动在基层首诊。

(七)完善分级诊疗机制。巩固康复联合病房实施成效,扩大全-专联合门诊覆盖面;二、三级医院明确专门科室负责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接,逐步建立全科与专科服务有效衔接的长效机制和规范;通过医疗集团、县乡村一体、对口支援等多种形式,完善双向转诊、远程会诊和预约诊疗等机制,构建公立医院与基层紧密协作的健康服务联合体;推进中医战略联盟、妇幼保健联合体建设,推动优质中医药、妇幼资源下沉;进一步完善与分级诊疗相适应的医保支付政策,引导常见病复诊由医院转向基层,慢病管理向基层倾斜;加强晋升职称医务人员基层轮岗制度化,进一步做好医疗集团下派内儿科、中医科医生到社区坐诊。

(八)深入开展基层卫生综合改革。深入贯彻落实省六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补助、人事编制、绩效分配、医保支付、价格管理等政策措施,保证一线医疗技术骨干实际收入明显提高,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活力,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九)推进医疗健康产业和医养融合发展。引导社会资本办医,推进官塘医院建设;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医院等医疗机构,推动发展护理、康复、临终关怀等延伸服务。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机制,实现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有序共享,大力推进居家养老护理服务,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三、切实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十)平稳实施全面两孩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和全国计划生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科学制定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方案,完善配套措施,做好政策衔接,加强风险防控和监测预警,强化服务保障。完善生育登记服务制度,深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完善宣传倡导、依法管理、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

(十一)坚持目标管理责任制。准确把握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新内涵、新任务,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能力建设,稳定和加强县、乡、村计划生育工作力量。坚持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依法依规查处政策外多孩生育。开展新一轮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深入开展诚信计生活动。

(十二)提高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深入推进幸福家庭创建活动,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力度,重点做好对计划生育“失独”家庭的关怀和救助工作,为“失独”家庭全面开展签约健康服务,向49岁以上失独人员赠送住院护工保险,“失独”家庭居住地的居(村)民委员会建立“失独”家庭联系人制度,予以“失独”家庭更多的人文关怀。巩固落实好农村奖扶、计生特扶和计生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政策,将年满60周岁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的特别扶助对象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和700元。继续抓好城镇非从业居民及企业退休职工计生一次性奖励政策的落实,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为契机,力争破解企业职工一次性奖励兑现难题。创新生育关怀保险系列险种,让参保计生家庭得到更多实惠。加大打击“两非”行为力度,巩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成果,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促进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进一步下降。

四、全面提高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水平

(十三)强化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建设。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强化公共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建设,保障公共卫生计生服务供给,提高重大疾病防控水平。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立公共卫生计生委员会,镇政府(街道)设立卫生计生办为重点,逐步建立完善覆盖社区、村镇和企事业单位的公共卫生计生工作网络。

(十四)提高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全市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50元以上。实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管理,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强化县区级考核,加强项目宣传,增强群众感受度和利用率。大力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两癌”筛查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动项目覆盖面持续扩大,使更多妇女儿童受益。

(十五)加强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工作。将流动人口纳入全市卫生计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签约服务,提升流动人口享受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的可及率。优先落实好流动人口儿童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控、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健康档案、计划生育、健康教育等6类基本公共服务。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区域协作机制,建立区域间协作和通报制度,同时进一步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化水平。

(十六)深化“三位一体”疾病综合防控模式。进一步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工作,继续实施结核病防治中盖三期项目,着重加强耐药结核病人的社区综合管理;深化艾滋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扩大宣传教育、检测、综合干预和治疗覆盖面;高效完成血寄地防达标任务,不发生本市感染的急性血吸虫病病例,丹徒、润州区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丹阳市达到消除标准,京口区达到消除疟疾标准;进一步提升慢性病综合防控内涵,高血压、糖尿病规范管理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继续做好四个试点社区的精神疾病规范管理项目工作,同时,适时启动实施脑卒中、病毒性肝炎、艾滋病、老年口腔卫生等综合防治规范管理项目;进一步完善急性传染病防控体系,加快全市医疗机构基于HIS系统实现传染病报告与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开展预防接种规范管理专项活动,加强基础管理和信息化建设,确保以乡镇为单位的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

(十七)强化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启动“健康镇江(2016~2020)行动”,重点完善健康促进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巩固和发展卫生创建成果,镇江市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做好丹阳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和司徒镇、新坝镇、西来桥镇国家卫生镇复审迎检指导工作,力争新建成省级卫生镇1~2个、卫生村10个;加强饮用水与环境卫生监测,全年开展城市饮用水监测不少于4次,农村不少于2次,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结果;全市完成农村改厕项目4000户以上,普及率达97.24 %, 进一步推广综合改厕模式;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强化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广泛传播健康知识与技能,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推进控烟、减盐相关工作;加强基层爱国卫生组织机构建设,在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设置专(兼)职工作人员。

(十八)加强卫生应急综合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卫生应急综合能力,紧紧围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和其他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两大任务,进一步健全卫生应急体系;推进市县两级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完善联防联控指挥决策协调机制和信息反馈机制,努力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和风险评估水平;深入开展“全民自救互救素养提升工程”,继续推进镇江市急救科技体验馆二期工程建设,有效提高公众常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自我防范意识及急救、自救、互救技能;积极开展基层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建设,强化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内涵和日常管理,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开展有针对性的卫生应急培训演练,全面提升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置水平。

(十九)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加强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交流和食源性疾病管理,强化风险防范,推动食品安全关口前移;加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力度,重点强化食品污染、食品中有害因素、食源性疾病、地产高风险食品等20个类别监测;推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建设,创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县级中心,完成省级食源性疾病哨点医院达标验收;探索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围绕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开展风险研判,提出风险控制建议;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研判会商通报机制,做好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开展食品安全舆情监测,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在全市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推行基于HIS系统的“食源性疾病报告功能模块”建设,实现报告、管理及实验室检测结果录入信息化。

五、不断优化医疗卫生服务

(二十)实施基层医疗机构提档升级工程。扎实开展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加大基层特色科室培育力度,进一步规范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开展社区卫生提升工程,组织开展基层卫生技能竞赛,巩固康复联合病房实施成效,扩大全-专联合门诊覆盖面,切实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承载能力。

(二十一)优化基层服务模式。立足于防治结合、健康管理和个性化签约,进一步扩大家庭医生服务模式创新试点和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实施覆盖面;以重点人群个性化签约为突破口,积极探索赋予签约医生更多可调配的卫生资源;完善内部绩效分配制度,提高医务人员做好签约服务工作的积极性;深化“3+X”家庭健康责任团队服务内涵,加强居民健康契约式服务和网格化管理。

(二十二)持续改善医疗服务。全面贯彻落实《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各项举措,加强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大力推进预约诊疗服务工作,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强化公立医院预算管理和全成本核算,加大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监管力度;继续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合理用药和处方监管,加大门、急诊抗菌药物静脉使用管理力度;推进日间手术试点管理与收付费改革,规范医疗机构临床诊疗行为,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医疗费用管控体系,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患者就医负担。

(二十三)深化优质护理服务。推进医院护士岗位管理的有效落实,加大护士岗位绩效分配与考核、分层级护士岗位培训的实施及效果、护理服务质量持续改进、护理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推进力度,建立优质护理服务持续发展机制;全面深化落实责任制整体护理,在高危重点部门全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完善专科特色优质护理服务内涵;加快护理专科建设与管理,开展市级临床护理重点专科评审工作;加强市级专科护士培养和使用管理,继续开展市级专科护士培训,推进护士规范化培训考核,组织年轻护士临床工作能力考核,不断提升护理队伍专业服务能力;强化护理质量安全管理和核心制度落实,保障患者安全。

(二十四)深化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加强医院医患沟通中心建设,严格投诉管理,落实首诉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落实《关于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和医疗意外保险完善医疗风险共担机制的实施意见》,巩固完善以医疗责任保险、基本医疗意外保险和无过错医疗损害救助为主的“三位一体”医疗损害赔偿救助机制;完善医疗纠纷处置流程,进一步优化“医疗纠纷一站式调处”服务模式,强化保险机构在医疗纠纷处置中的作用,努力构建良好执业环境,促进医患关系更加和谐。

(二十五)大力推进无偿献血。加大宣传力度,拓展无偿献血招募渠道,完善无偿献血志愿服务机制,开展无偿献血宣传进高校、进机关活动,加大五支队伍建设力度,满足临床用血;提升采供血机构服务能力,加快推进血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网络监测管理模块,逐步实现采供血机构与医疗机构间信息互通共享;强化医院血液安全管理和输血科能力建设,加强宣传教育和评价评估,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

(二十六)规范开展急救医疗。全面落实《镇江市区院前医疗急救网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网络资源配置和急救体系“六统一”规范建设,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体系的指导、监督管理及调度质量控制。按照《江苏省规范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规范院前急救医疗服务行为,确保院前医疗急救规范、有序、有效实施。完善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做好急危重伤患者的紧急救治,对符合条件的身份不明或者无力支付医疗费用患者提供救助资金保障,进一步做好各项保障政策的衔接。

(二十七)强化妇幼健康服务工作。加快资源整合,组建以市妇幼保健院为龙头、辖市(区)妇幼健康机构为主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的妇幼健康联合体,推动妇幼健康工作重心下移、优质资源下沉,实现区域内妇幼健康服务资源共享。加快各级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两大资源横向整合,提高生殖健康、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加快建设市、县两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中心,并以高危孕产妇和体弱儿健康管理及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等项目为重点,建立有效的协作机制。年内建成1-2个省级优质服务示范县(市、区)。

(二十八)实施健康扶贫工程。优先开展农村贫困人口健康签约服务,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项目,托底扶贫医疗救助政策,适当提高医保报销水平;落实对口帮扶机制,实施二级以上医院对基层医疗机构稳定持续的“组团式”帮扶,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工作能力和水平;针对贫困地区流行病、多发病等,采取“三位一体”疾病防控模式实施有效管理,进行重点防控。 

六、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

(二十九)深入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和“治未病”健康工程。提升中医战略联盟平台作用,实行人才、科研、药材等资源的共享和联动,三级中医院重点在帮扶二级中医院管理人才、科研人才等方面发挥作用,二级中医院重点在帮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建设,尤其在专科建设、适宜技术培训和使用方面发挥作用,实现全市中医药事业的整体发展。积极创建省级中医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全市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积极探索建立“治未病中心”,深化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所有中医医院全面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

(三十)建立中医处方点评制度。二级以上医院每月开展一次中药处方点评,门急诊中药饮片处方的抽查率应不少于中药饮片总处方量的10%,病房(区)中药饮片处方抽查率(按出院病历数计)不少于5%,提升中药饮片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持中药饮片使用的合理增长,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十一)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深化中医临床人才培养制度改革,进一步健全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制定实施人才培养计划,加强中医住院医师、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开展中医适宜技术和中医护理技术、技能培训,年度全市培训人员不少于500人。推进中医师承教育,开展首批师承教育人员考核。在去年开展师承教育的基础上,试行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后,全部进入师承工程,进一步跟师学习,强化临床实践。鼓励和支持全市中、高级职称中医执业医师拜国家级、省级名中医、名专家跟师学习,提升我市中医人才整体水平。

(三十二)提升中医药服务创新能力。加强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建设,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中医科研工作,形成一批科研成果,创新和运用中医治疗新技术、新方法;开展中医药科研项目、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申报与举办,积极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优势病种诊疗方案,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三十三)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加大中医药文化惠民力度,组织开展第六届“中医药就在你身边”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活动和第四届全市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周活动,全年开展“三进”活动不少于50场次。组织开展中医药高层论坛,邀请省名中医、专家来镇讲座,让广大居民受益。

七、全面加强卫生科教和人才队伍建设

(三十四)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大力实施“科教强卫”工程,培育和建设名院、名科、名医,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与管理,加大医学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建立和完善临床重点专科和医学重点人才的考核评价机制,实施全过程动态管理和年度目标考核,定期评估,滚动支持,促进临床重点专科的建设与发展。继续推进柔性引进临床医学领军人才项目,不断完善人才引进政策,促进各单位合作项目取得实效。

(三十五)加强医学教育培训与科技创新。落实《镇江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确保全市新招录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应培尽培;推广基层医疗机构适宜卫生技术,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我市国家级培训基地及协同医院能力建设,注重培训过程监督管理,确保培训的规范化和同质化;积极组织开展科研立项和成果申报工作,重点加强对各类科研课题年度考核与目标管理,确保按时结题,不断提高医学科技水平和临床应用能力。

八、大力推进智慧健康建设

(三十六)推进“三个一”工程。提升医院信息化建设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加强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动态更新、连续服务和有效利用,加快建立覆盖全市各医疗卫生机构的“镇江市民卡·居民健康卡”发行应用管理机制和运行环境。

(三十七)加强业务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基层基本医疗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在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全覆盖的基础上,重点加强社区体检系统建设,实现居民体检信息和居民门诊电子病历与个人电子健康档案关联;完善卫生监督执法系统,优化许可、监督、处罚、投诉举报等功能;加强血液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采集、供应以及临床用血情况的实时监测;实现卫生应急指挥系统与医院诊疗、急救调度等信息系统之间的对接,提升快速反应和指挥调度水平。同时,着力加强大数据的分析与运用。

(三十八)促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纵向流动。集团医院、辖市区人民医院建成面向基层的远程医疗会诊系统,扩大基层远程医疗的覆盖面,促进优质医疗资源通过信息网络向下延伸,带动和指导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升诊断水平,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

(三十九)拓展居民健康管理服务模式。利用“互联网+”技术,大力推进和发展移动医疗服务,研发健康监测、健康咨询、健康教育、慢病管理、自救互救、运动健身等 APP终端,拓展便民服务的应用;按照拓展省预约诊疗平台应用、建立全省网上统一支付结算平台的要求,优化先诊疗后结算、诊间结算等便民服务,利用银行、微信、支付宝等多种载体和形式,建立统一的结算支付渠道,年内所有三级医院基本完成支付平台接入。

九、有效强化卫生计生法制建设和行业监管

(四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卫生计生依法行政制度,探索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修订出台《镇江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实施办法》,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完善政务公开,落实权力清单、行政许可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制度;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继续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做好省级、市级行政审批事项接收与下放的衔接,建立监管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四十一)加强卫生计生服务监管。一是推进医疗卫生计生全行业监管。依法规范医疗卫生、计生的准入和管理,加强医疗质量与技术管理,持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非法医疗广告、非法采供血等专项行动。二是强化传染病防治与学校卫生监督执法。以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防控、医疗废物处置为重点,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督促医疗机构及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市场落实相关制度;探索建立学校医务室与就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定点挂钩帮扶机制,为保障师生健康开辟新的管理模式。三是规范公共场所与生活饮用水日常监管。实施公共场所标准化管理,确保住宿业、游泳场所、美容美发、沐浴场所等四类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覆盖率达90%以上;贯彻落实《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开展公共场所控烟执法检查;强化饮用水监督管理,拓展学校直饮水远程在线实时监控系统,提升预警能力;加大农村饮用水的监督监测力度,强化涉水产品监督抽检,保障我市饮用水卫生安全。四是加强卫生监督协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活动,加强全市68个协管站点基础、设备和能力建设,全面推进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网格化和信息化,完善卫生监督协管双重责任指导工作机制,着力打造镇江特色的协管工作新模式。

(四十二)做好综合监督执法工作。贯彻落实国家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强化监管职能,加强监督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探索开发手持执法终端模块、在线监督监测数据信息资源等平台,进一步提升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水平。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加强社会监督。组织开展干细胞临床应用等专项监督检查,切实保障群众健康。

十、切实开展党建和政风行风建设

(四十三)深化党组织建设工作。深入推进“双型”先进党支部创建,到2016年底,“三星”、“四星”及“双型”先进党支部分别占支部总数的50%、15%以上,“五星”党支部力争达到1-2个,进一步提升卫生计生系统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深入开展“三解三促”专题调研,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持续加强以领导班子为核心的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广泛征求统战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做好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工作。坚持党建带群建,进一步深化文明创建活动,做好工会、共青团、妇女等各项工作。

(四十四)促进党风政风行风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严明党的纪律,强化纪律要求,严以正风肃纪。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巡查工作,确保“两个责任”有效落实。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实现廉政教育常态化、特色化;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推进医疗服务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完善医德考评和医师定期考核制度,进一步推进第三方满意度调查,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进一步完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共防共治机制,培育和塑造行业风清气正、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十一、全面做好综合保障工作

(四十五)强化安全、信访、信息等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等工作制度,杜绝责任事故发生;健全和完善信访、来访处置流程及各项规章制度,重点加强重大活动期间信访稳定工作,及时妥善处理12345、12320服务热线、政府信箱、网络等群众投诉;加大卫生信息工作考核力度,提高卫生信息报送数量和质量;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提高卫生工作透明度。

(四十六)加大新闻宣传和社会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宣传的先行先导作用,围绕“健康镇江”建设、深化医改、生育政策完善等卫生计生工作重点,全方位解读政策、展示成就、推广经验、树立典型、普及知识。加强新闻媒体宣传和引导,完善舆情管理制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升舆论引导能力,传递卫生计生正能量。推进健康文化和人口文化建设,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第五阶段)及卫生计生宣传工作“队伍建设年”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