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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对农村特困家庭给予特别救助

对农村低保特困家庭给予特别救助是省委、省政府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关心困难群众疾苦,密切党群干群血肉联系的重要举措。为确保这项惠民政策能够得到及时准确的落实,随州市迅速开展工作,严格核查对象,全市共认定特别救助对象947户、1855人,月人均救助98.7元。截止目前,全市已经发放7至9月的特别救助资金,累计支出金额56.4万元。

特别救助对象是农村低保一类对象中,无劳动能力且家庭收入微薄的重病、重残、高龄体弱的特困家庭,一个村原则上不超过2户。为确保特别救助对象的认定准确,各县(市、区)分别召开专题会议,组成工作专班。认定救助对象时严扣申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环节,民主评议不过关,镇、村两级公示有异议的一律不报。县级低保部门初审时严把政策关,对于认定条件模棱两可、政策挨边但又不完全符合条件的对象一律剔除,做到宁缺毋滥,确保政策的严肃性。对初步符合条件的对象由县级民政部门工作专班,抽调乡(镇)得力工作人员直接入户调查核实。按照谁核查、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县、乡(镇)、村干部共同入户,共同签字,同时明确县级民政部门入户核查干部为核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经过层层把关确保救助对象认定的科学、准确,让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切切实实的落实到真正困难的农村贫困家庭。

做好特别救助工作事关农村特困群体的衣食冷暖,是民政部门发挥救助职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全市民政系统将常抓不懈,加强对特别救助对象的抽查力度,严格按照每年核查两次的要求对救助对象进行核查,切实做好对特别救助对象的动态管理。确保好事做好、好事做实,更好地服务于“圣地车都”、“神韵随州”建设。(随州市低保局  肖  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