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年03月22日 来源:阳泉市总工会网站 浏览次数:4776
各县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阳煤集团工会:
为了缓解患重大疾病困难职工的就医压力,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不断加大我市工会帮扶工作力度,市总工会决定于近期开展针对患大病困难职工的专项医疗救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救助对象及条件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患重大疾病,于2016年3月31日前已录入“工会帮扶工作管理软件”并成功上报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困难职工(橙色档案及一年未更新档案不在救助范围)。患者包括困难职工本人或其配偶、子女。
受助对象在各基层工会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由各县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阳煤集团工会申报,最终由市总工会进行审核认定。
二、重大疾病范围
1、恶性肿瘤(正在治疗期)。
2、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异体移植手术。
3、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CKD达4级以上)——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
4、其他疾病当年医疗费用总额达10万元以上。
三、申报所需材料
1、《阳泉市患重大疾病困难职工专项医疗救助审批表》(附件1)。
2、患病困难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如患者为该困难职工的配偶或子女,在上报该困难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的基础上,同时上报其配偶或子女的身份证复印件。
3、市医保部门确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患病困难职工的诊断证明书。如患者为该困难职工的配偶或子女,须上报市医保部门确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其配偶或子女的诊断证明书。
4、医保部门或医保部门确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患病困难职工本人或其配偶、子女医疗费结算凭证复印件(如《阳泉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报销结算单》、《阳煤集团医疗基金统筹中心医药费报销凭证》)。
5、由单位加盖公章的困难职工电子档案。
6、困难职工本人或其配偶、子女持有的“中国建设银行”银行卡复印件,并注明与之相一致的持卡人姓名。(复印时须将建行卡正反两面复印于同一A4纸上。
四、申报时间
各县区总工会、产业工会、阳煤集团工会须将《阳泉市患重大疾病困难职工专项医疗救助审批表》(2份)和其它所需申报的材料(共6类)及《阳泉市患重大疾病困难职工专项医疗救助花名表(附件2)》(纸质及电子版)于2016年4月10日前同时报送市总保障部,逾期不申报或困难职工档案无效的视为自动放弃。
联 系 人: 刘 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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