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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总专项救助因病致贫职工

(记者张礼义 通讯员梁海平)近日,阳泉市总工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针对患大病困难职工的专项医疗救助活动。
此次专项医疗救助的对象为:今年9月30日前已录入“工会帮扶工作管理软件”并成功上报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困难职工(橙色档案及一年未更新档案不在救助范围);困难职工本人或其配偶、子女在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期间因病医疗花费达5万元以上者。
    受助者需提供该市医保部门确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患病困难职工或其患病配偶、子女的诊断证明书;由单位加盖公章的困难职工电子档案。患病困难职工及其配偶或子女已经在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中心领取大病医疗互助补偿金的,提供已经审核批准盖章的《阳泉市职工大病医疗互助补偿金申请给付审批表》;未参加职工大病医疗互助的,提供医保部门出具的医疗费用结算凭证及其复印件;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和基本医疗保险均未参加的,须提供医保部门确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结算收据、费用清单。

 

  来源:《山西工人报》      (责任编辑:冯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