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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区增强医疗保障能力

曹莉莉是伊春区的一名机关干部,看着刚领到手的社会保障卡她高兴不已。像曹莉莉一样,伊春区的8850名职工也都在近日领取到了自己的社会保障卡,而在此前,伊春区城镇居民已有2.1万人领取了该卡,并且更多的居民仍在陆续的领取中。

社会保障卡的发放只是伊春区积极做好职工群众社会保障工作的一个侧面。去年,伊春区将“提高职工群众医疗保障能力”列为政府着重办好的10项民生实事之一,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年人均320元提高到380元,同时,开展了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采取政府主导,商业保险承办的方式,对参保居民实施大额医疗费用二次核销。他们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中划出195万余元为78007名居民参加了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参保居民个人不需缴费。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按现行城镇居民医保政策报销后,个人负担费用超过1.3万元的居民,可根据参保年限按比例进行核销,年最高支付限额为4万元。在该区连续参保5年以上的居民最高可核销10万元。截至目前,伊春区已为符合条件的176人核销了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共计127.5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