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年11月27日 来源:中国三沙—三沙市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3887
本网讯 近日,《三沙市居委会干部大病救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该《办法》的实施,标志着三沙市已经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居委会干部大病救助制度,让在岛礁艰苦的环境中工作的三沙市居委会干部有了“定心丸”,激发基层干部献身三沙的建设和发展事业。
《办法》分为总则、成立大病医疗救助资金管理办公室、资金来源及管理、救助对象及救助标准、救助程序、求助款的支付方式、资金监督管理和附则,共八章。办公室负责居委会干部大病救助的日常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和市财政局各1人组成,设主任一名。大病救助的资金已经市财政首次安排了20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办法》制定了市财政支持救助资金和接受外来捐赠的管理办法,确保了救助资金的急需。
该《办法》明确规定了救助对象及救助标准。救助对象为我市任现职及患病后不能继续履行职责被免职的居委会(社区两委)干部,因患重大疾病产生的医疗费用造成的生活困难者。同时对一些不予救助的现象也作了规定,确保这个《办法》实施的严肃性。救助的标准为在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扣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报销部分外,剩余合规医疗费用部分(符合居民医保及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95%给予救助。对住院时间长,开支费用高的,每年最高可给予医疗救助金30万元。
据了解,今年5月份,我市永兴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符载畴在北京参加“三沙海产品进京推介会”时突发脑溢血入院。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不仅号召全市干部职共捐款近10万元,还多方协调保险公司,为其开辟理赔绿色通道,赔付符载畴家属10万元。而居委会大病实施办法的实施,也将为符载畴的后续治疗费用提供支持,首笔救助资金即将拨付。
“这个大病补贴办法的出台,就是市委市政府对我们基层干部最大的关心。”鸭公社区居委会主任叶兴彬说,因为岛礁工作生活条件艰苦,有了这个《实施办法》, 为我们这些驻岛工作的居委会干部提供了有力的保障,解决了后顾之忧。“这样我们就放心了,放手干好工作了”。
“有了政府的支持,就算再辛苦再累,心里满满都是喜悦”三沙市银屿社区居委会主任李遴君说,大病有了保障,我们更能专心工作,在维权维稳的工作中,我们将更加担当,发挥更大的作用。(文/彭子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