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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襄阳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因病临时救助标准:在扣除各种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和其他社会救助资金后,家庭自负医疗费用在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特困救助家庭、家庭自负医疗费用在2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的其他困难家庭,按不超过当地当年月城市低保标准的5倍予以救助;家庭自负医疗费用在1万元以上的特困救助家庭、家庭自负医疗费用在4万元以上的其他困难家庭按不超过当地当年月城市低保标准的10倍予以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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